词条 | 理事十大臣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理事十大臣清代初国家政事由10大臣合议。号称理事10大臣。《清史稿·刑法志三》: “太祖始创8旗,每旗设总管大臣1,佐管大臣2。又置理政听讼大臣5人,号为议政5大臣。扎尔固齐10人,号为理事10大臣。凡听断之事,先经扎尔固齐10人审问,然后言于5臣,5臣再加审问,然后言于诸贝勒。众议既定,犹恐冤抑,亲加鞫(ju)问。”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