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甘肃省人民政府禁毒通令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甘肃省人民政府禁毒通令1990年4月 30日省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通过,1990年5月1日起施行。毒品犯罪活动在本省一些地方死灰复燃,已成公害。为了坚决查禁烟毒,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省政府特责令制造、运输、贩卖各种毒品者应立即向公安机关自首; 藏匿毒品的应立即上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包庇毒品犯罪;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自动铲除; 凡吸食毒品的应主动到有关部门登记并限期戒除。违反上述通令者依法从严惩治;对禁毒不得力的地区、单位要追究领导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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