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生存权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生存权也称生命权。指公民享有维持其生存所必需的健康和生活保障的权利。生存权是人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生存权是资产阶级人权理论发展中贯穿始终的内容,也是人权的主要表现形式。鉴于德、日法西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残害了无数人的生命,战后各国将人的生存权的保护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几乎所有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都把对公民生存权的保护作为人权保护的重要内容,使生存权在世界范围内受到了极大的重视。现代世界对生存权的共同认识表现为以下方面: (1) 生命是生存权的自然形式; (2) 财产是生存权实现的物质条件; (3) 劳动是实现生存权的一种手段; (4) 社会保障是生存权的救济方式; (5)发展是生存权的必然要求; (6) 环境、健康、和平是生存权的当代内容; (7) 国家职能的转换是生存权的保障。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今后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各种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并规定了对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保护,为我国公民生存权的实现提供了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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