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目的论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目的论mudilun认为世界的一切都由某种目的所安排和决定的唯心主义学说。早在古代就已产生。如古希腊苏格拉底认为“心灵”即神支配与安排了世界的一切,“如果心灵是支配者,那末心灵将把一切都支配得最好,并且把每一特殊事物都安排在最好地位。”中国西汉的董仲舒认为人间的一切是“天”有目的地安排的:“天地之生万物也,以养人,故其可食者以养身体,其可威者以为容服。”德国的莱布尼茨和克里斯坦·沃尔夫是欧洲近代目的论的著名代表。目的论旨在证明造物主的智慧,是精致的神学理论。 目的论又称“结果论”。在哲学上,指认为世界的一切都为某种目的所决定的唯心主义学说。在伦理学上,有人把它理解为一种与“义务论”相对立的道德理论。认为道德是一种合乎目的的活动,道德义务是从行为所产生的结果中推断出来的,道德标准也建立在行为结果的基础上。 目的论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东西都由某种目的决定的唯心主义哲学。其实是一种神学理论,旨在证明造物主的智慧。最早由古希腊苏格拉底提出,认为“心灵”即神“支配”和“安排”了世界的一切,“如果心灵是支配者,那末心灵将把一切都支配得最好,并且把每一特殊事物都安排在最好的地位”(《古希腊罗马哲学》第173页)。中国的代表人物有董仲舒。欧洲近代目的论的代表人物是德国的莱布尼茨和克里斯坦·沃尔弗。 目的论一种哲学学说和伦理观点。在伦理学中,目的论与义务论相对,认为道德是合乎目的的活动,它总是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取得一定效果。因此道德责任、应该和正当等都来自行为的结果和价值,评价道德行为正当与否的标准是它可否造成最大可能的好结果。在什么是善或价值的具体规定上,不同的伦理观点的回答是不相同的,如有的认为善就是快乐或幸福,有的认为善是知识、美的感受或美德等等。在应该争取谁的最大好处、实现谁的最大利益这一问题上,其回答也是不一样的,利己主义认为决定行为在道德上正当与否的,仅仅是行为者自身得到好处的多少;功利主义者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道德评价的标准。目的论强调道德责任的基础在于行为的后果,坚持以行为结果的性质来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标准,无疑具有合理性。但由于目的论把“善”与“价值”建立在个人基础上和最后的功利得失上,所以其道德判断和评价不可能是完全公正与科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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