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租限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租限清代地主规定的佃户交租期限。预租和现租的租限有所不同。预租的租限通常规定在正式使用土地之前,或在上一年的年底,或在当年的春耕之前。现租的租限多因麦稻二作制而定,在作物收成之后,麦租以立秋前为限,稻租以立冬前为限。违限则视为拖欠,国家保护田主的收租权。田主为了鼓励提早交纳现租往往把交租日期分为三个阶段,俗称“三卯”,每十天一卯,在头卯、二卯内交租,有适当折扣。在正式开仓收租前三天交租还有特别折扣。这种折扣优惠往往在年景不佳时实行,丰年则不鼓励提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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