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秦国招徕人口政策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秦国招徕人口政策战国早期,“秦(国)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迁之。”(《史记·秦本纪》)当时列国争夺激烈,战争不己,只有“农”、“战”两兴,才是强国的根本。然而,秦国虽拥有面积广阔的疆域,但地处偏僻的西部,国内满目荒山、荒原,开垦成耕的土地极少,农业生产落后,粮食缺乏,成为秦国力衰弱,军事屡遭挫折的一个重要原因。秦孝公在位(前361~前338年)时,深感诸侯卑秦,立志改变国力贫弱的状况,多方求贤,并于公元前359年起,任用商鞅实行变法。商鞅为了解决秦国人口稀少,劳动力不足,土地荒芜的“农事”、“兵事”无力两全兼顾的难题,一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奖励耕战,另一方面实行“徕三晋之民,而使之事本”(《商君书·赏刑》)的政策,即以十年免征 (免除兵役),授给土地和住宅,免除三世劳役,只为秦国提供粮草等优厚政策,吸引、招徕韩、赵、魏“三晋”之民,到秦国垦荒务农。商鞅的这项“徕民”政策,很好地解决了秦国“兴兵而伐则国家贫,安居而农则敌得休息”(《商君书·赏刑》)的矛盾,既可充实秦国的经济实力,又可减少“三晋”兵源,同时,可使更多的秦民参战,有利于“兴兵而伐”,实为“富强两成之效” ( 《商君书·赏刑》) 之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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