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第一届高等考试及格人员任用规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第一届高等考试及格人员任用规程文件名。南京国民政府规定。1931年9月12日公布施行。共十二条。规定第一届高等考试及格人员,分发相当机关以荐任官任用,依其考试等第分别实授、试署或学习。学习或试署期限均为一年,学习期满成绩优良者以初级荐任官试署,试署期满成绩合格者以初级荐任官实授。各机关遇有同种类考试及格分发人员两人以上时,其任用顺序应以分发人员职名次为标准。同时对学习或试署期间的薪俸标准、及格分发人员的任命方式等作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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