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第七节 农村能源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第七节 农村能源农村能源是指农村就地开发利用的能源资源。它是北京郊区农村现代化的重要物质基础。充分开发和合理利用农村能源,对郊区乃至首都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第七节 农村能源第七节 农村能源江苏农村能源,包括沼气、太阳能、风能等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省柴节煤灶的推广应用。 第七节 农村能源浙江省农村可开发利用的能源有三大类。一类是薪柴、秸秆、沼气等生物质能源;另一类是小水电、小窑煤、石煤和浅层天然气等地方性常规能源;第三类是太阳能、风能、潮汐能、波浪能、潮流能等其他自然能源。1992年全省可开发利用的农村能源总量为823.78万吨标煤,其中,生物质能源占88.61%,常规能源占11.39%,自然能源开发量很小,未统计在内。总的特点是:商品能源不足,生物质能和水力资源丰富,但分布不均;风能和海洋能资源丰富,但开发投资大,近期难以开发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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