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简斋集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简斋集诗文别集。宋陈与义(1090—1138)撰。十六卷。与义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人。政和进士,累迁太学博士,兵部员外郎,参知政事。长于诗,南渡后,汲取杜甫诗爱国精神,突破江西派诗风束缚,写出一些较好作品,成为江西诗派晚期代表作家。是集所收,第一卷为赋三首,铭、赞、记、跋等杂文六篇,卷二至十五为诸体诗,卷十六为《无住词》。凡赋三首,文六篇,诸体诗六百二十一首,词十八首。其诗不株守前贤成规,具有拗硬而圆活、清平而不专奇峭的独特风格。多有感愤沉郁之作,也有抒发爱国热情之篇。《伤春》、《次韵尹潜感怀》等篇,以激愤之笔,表达痛恨战乱、忧虑民生之意,对赵宋王朝政治腐败,有幽默辛辣的讽刺, 格调悲壮苍凉, 具史诗之质,在南渡诗人中颇显著。词作多写离恨忆旧,清新奇丽,近乎东坡。《瀛奎律髓》以杜甫为一祖,以黄庭坚、陈师道、及与义为三宗,虽一家之论,然就江西一派,则无愧当。有《丛书集成初编》本。另有《武英殿聚珍版书》,《四库全书》本,《摛藻堂四库全书荟要》本作十五卷。 简斋集别集。十六卷。南宋陈与义撰。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属河南)人。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登太学上舍甲科,历任府学教授、太学博士、秘书省著作佐郎等职,南渡后,累官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参知政事。 简斋集十六卷。宋陈与义(1090—1138)撰。陈与义,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河南洛阳)人。政和三年(1113)上舍甲科,授开封府教授,累迁兵部员外郎。绍兴中,官至参知政事。与义诗源出豫章,天分绝高。风格遒劲,工于变化。思力沉挚,能自辟蹊径。时有“一祖三宗”之说,与义为其一宗。就江西诗派中而言,其诗文在黄庭坚之下,陈师道之上。刘克庄评价说:“其造次不忘忧爱,以简严扫繁缛,以雄浑代尖巧。第其品格,当在诸家之上。”张嵲作墓志铭称“公诗体物寓兴,清邃超特。纡余宏肆,高举横厉。”所著《简斋集》第一卷为赋及杂文;第二至十五卷为古今体诗;第十六卷为诗余十八首。今见于《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武英殿聚珍版书·集部》和《丛书集成初编·文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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