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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精减退职人员医疗费的规定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精减退职人员医疗费的规定


❶享受40%救济的退职老弱残职工的医疗费用,由民政部门根据指定医院的收费凭证,给予补助2/3,包括医疗费、治疗费、住院费,由本人负担1/3。如果退职老弱残职工的病情严重,需要住院或者转院治疗,应当由指定的医疗单位开具证明,并经民政部门同意。住院期间的伙食费和转院治疗的车船费、旅店费,原则上由本人负担;对于本人负担上述费用有困难的,民政部门可给予临时救济。
❷凡是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老弱残退职职工,不能享受40%救济。对他们的生活困难给予社会救济,使其生活不低于当地一般群众的生活水平。本人的疾病医疗费用,如果本人负担确有困难的,民政部门可给予适当救济。这项社会救济费,根据民政部、财政部的联合通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财政解决。
❸享受40%救济的职工死亡后,停发救济费,不发供养直系亲属抚养费,可以发给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死者去世以前四个月40%救济费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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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9: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