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经济·社会·文化权力国际盟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经济·社会·文化权力国际盟约由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起草,通过联合国经济理事会向联合国大会提出,于1966年12月16日在联合国大会通过,同年12月19日在纽约开放签字,1976年1月3日生效。全文除前言外,共5编31条。其主要内容有: (1) 确认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源于天赋人格尊严; (2) 所有民族都享有自决权; (3) 缔约国保证人人都享有本盟约所确认的各种权利; (4) 确认盟约所裁权利之享受,男女一律平等; (5) 规定盟约签署、批准、生效之方式和程序; (6) 规定盟约修正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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