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办事大臣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办事大臣官名。清代置。一般设在西藏、新疆、青海等地区,近于钦差,主一区域之军民政令。《清史稿·职官志》: “乌里雅苏台定边左副将军1人,参赞大臣2人。科布多参赞大臣,办事大臣各1人。库伦办事大臣,帮办大臣各1人。分驻恰克图办事司员1人。塔尔巴哈台副都统,领队大臣,西宁办事大臣各1人。西藏办事大臣1人,左右参赞各1人。川滇边务大臣1人。” 办事大臣职官名。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统一新疆后,在叶尔羌、喀什噶尔、库车、喀喇沙尔、吐鲁番、和阗、哈密等地设置。管理当地军政事务。叶尔羌、喀什噶尔、库车、喀喇沙尔、和阗办事大臣受喀什噶尔参赞大臣节制;吐鲁番、哈密办事大臣受乌鲁木齐都统节制。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裁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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