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股票发行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股票发行股票发行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证券承销商将股票卖给认购者的筹资过程。股票发行由股份公司提供股票,承销商代为销售,股民认购。股票发行的目的是股份公司筹措发展资金,满足其金融需要,认购者入股投资。股票发行的场所通过包括发行者、承销商、认购投资者的股票发行市场完成。上市公司是股票的发行者,是发行市场的主体,它通过发行股票筹资克服了向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一般利息较高,时间短,必须按期偿还的局限。认购者是股票发行市场的客体,是股票的需求者,股份公司的投资者,可分为私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两大类。承销商是二者的中介,它使发行工作得以完成。股票发行的方式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公开发行与内部发行; 平价发行、折价发行和溢价发行等。股票发行的一般条件和手续按照现代有价证券管理的国际惯例,股份公司必须办理申请手续,向主管机关和有关银行或金融机构呈交申请,报送股份公司章程,发行股票申请书、发行股票说明书、股票承销合同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及律师公证处审核的资本报表、财务报表、经营状况等有关文件。这些文件应齐全完整、真实可靠,禁止有虚假欺诈等使他人误信的行为。新组建的股份公司初次发行股票还有特殊要求。股份公司为了增加资本再次发行股票一般要经济效益好,在上次发行两年以后且需经有关部门许可。股票发行的步骤一般有准备、申请发行、审批、发行四个阶段。股票发行的价格根据各方面情况和有关法律确定,通常有: 平价发行,即照股票面值额发行,一般为新创建的公司采用; 溢价发行,即发行价格高于股票面值额,一般为老公司、经营业绩好,又有发展前景的公司采用; 折价发行,即发行价格低于股票面值额; 中间价发行,即发行价格在股票面值额和市场价格之间确定。股份公司发行股票一般都委托金融机构和证券公司进行承销,其方式主要有代销、包销、助销三种。这三种方式中,委托人与承销人之间的风险、权利、义务各不相同,此外股份公司也可自己直接发行股票,招股集资。 股票发行股份公司把经主管部门核准的具备法定要素的凭证出售给投资者的行为。1997年中国股票年初余额376.41亿元,发行额267.63亿元,年末余额644.04亿元。中国上市公司上交所已发行A股合计1990年为8家,1991年8家,1992年29家,1993年101家,1994年169家,1995年184家,1996年287家。B股合计1992年9家,1993年21家,1994年34家,1995年36家,1996年42家。深交所已发行A股合计1990年2家,1991年6家,1992年24家,1993年76家,1994年118家,1995年127家,1996年227家,B股合计1992年9家,1993年19家,1994年24家,1995年34家,1996年43家。2000、2001、2002、2003、2004、2005年,境内上市公司数(A、B股)分别为:1088、1160、1224、1287、1377、1381家;境外上市公司数(H股)分别为:52、60、75、93、111、122家。股票市价总值分别为:48090.9、43522.2、38329.1、42457.7、37055.6、32430.3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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