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船舶碰撞中民事管辖权方面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船舶碰撞中民事管辖权方面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调整在船舶碰撞中所发生民事案件诉讼管辖权的国际公约。1952年5月10日在布鲁塞尔第九次海洋法外交会议上通过。主要内容是:❶海船之间以及与内河船之间的碰撞事故的民事案件可以由下列之一的法院管辖: 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营业地法院; 扣留过失船舶或依法扣留属于被告的任何其他船舶的地点的法院; 作为碰撞发生地的港区或内河水域的法院; 原本可以扣留船舶但由于已提出保证金或其他保全而未加扣留的地点的法院; 双方选定的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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