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蟒袍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蟒袍mǎngpáo❶也作“蟒衣”“花衣”“蟒服”。明清官员、命妇所著的一种礼服,是仅次于龙袍的一种吉服,始于明朝。因衣上绣“蟒”而得名。蟒与龙形相似,但少一爪,即所谓“五爪为龙,四爪为蟒”。龙爪的多寡,表示君臣之间的尊卑差别,所以,皇帝穿“龙袍”,百官穿“蟒袍”,是君臣之间等级差别的体现。大襟宽袖,下长至足,左右两侧各缀一摆,周身绣以蟒纹。其服甚贵,非受特赐不得穿着。正统年间仅赐于外族首领;弘治时始赐于宦官,不久又赐于外廷官员。其中亦有贵贱之分,以坐蟒为贵。清服制,公侯至七品官,皆穿蟒袍。皇子蟒袍,用金黄色,片金缘,通绣九蟒,裾四开,其形制达于宗室。民公(异姓之封爵者)用蓝及石青诸色随所用,通绣九蟒,皆四爪,曾赐五爪蟒缎者亦得用之,侯以下至文武三品、郡君额附、奉国将军以上、一等侍卫同。文四品,蓝及石青诸色随所用,通绣八蟒,皆四爪,武四、五、六品,文五、六品,奉恩将军及县君额附、二等侍卫以下皆同。文七品则通绣五蟒,亦四爪,武七、八、九品及未入流者皆同。明汤显祖《牡丹亭》第五十三出:“玉带蟒袍红,新参近九重。”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一六:“内阁旧无赐蟒者,弘治十六年,特赐大学士刘健、李东阳、谢迁大红蟒衣各一袭,赐蟒自此始。”朱国桢《涌幢小品》卷三○:“每五年守例宁静加赏一次……大红纻丝蟒衣一袭。”《旧京遗事》卷二四:“或有吉庆之会,妇人乘坐大轿,穿服大红蟒衣,意气奢溢。”《金瓶梅词话》第五十五回:“呈上一个礼目:‘大红蟒袍一套,官绿龙袍一套。’”又第七十回:“见一个太监,身穿大红蟒衣,头戴三山帽,脚下粉底皂靴。”王鏊《震泽长语·杂论》:“正德中,籍没刘瑾货财……蟒衣四百七十袭,牙牌二匮。”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二:“蟒衣为象龙之服,与至尊所御袍相肖,但减一爪耳。正统初,始以赏虏酋。其赐司礼大珰,不知起自何时,想必王振、汪直诸阉始有之,而阁部大臣,固未之及也。”《明史·舆服志三》:“文武官不许擅用蟒衣。”又:“永乐以后,宦官在帝左右,必蟒服,制如曳 蟒袍又称“蟒衣”。明清官员所著的一种礼服。因衣上绣“蟒”而得名。蟒与龙形相似,但少一爪,即所谓“五爪为龙,四爪为蟒”。龙爪的多寡,表示君臣之间的尊卑差别,所以,皇帝穿“龙袍”,百官穿“蟒袍”,是君臣之间等级差别的体现。明万历时,神宗多赐阁蟒衣,但蟒衣尚不是一种普遍的礼服。至清代,蟒袍为百官礼服,一般是逢庆典之时穿用。地蓝或石青,通身以金线绣蟒,蟒数自八至五,按品官等级为差。与皇帝穿龙袍、衮服一样,百官穿蟒袍也往往与褂服配套,穿在褂服之内。 明秦良玉平金绣蟒袍 蟒袍又名“花衣”、“花袍”,即绣有蟒纹的长袍。是仅次于龙袍的一种吉服。蟒袍起制明朝,称为“蟒衣”。据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云: “蟒衣为象龙之服。与至尊所御袍相肖,但减一爪耳。”英宗正统(1436—1449)初年,曾赏给海外的君主。孝宗 (1488—1505) 时开始赏赐内阁大臣。刘健、李东阳等大臣都曾得到过皇帝赏赐的大红蟒衣。依明代规定,宫中穿衣要按节令。如正月宫眷内臣要穿“胡芦景”补子蟒衣,五月穿“五毒艾虎”补子蟒衣,九月重阳穿 “菊花” 补子蟒衣。十一月穿“阳生”补子蟒衣等。清代蟒袍是皇子、文武官员及命妇的专用服饰。一般穿在外褂之内。袍的颜色及蟒纹(包括蟒爪数目) 按照《清史稿》所记,都有详细规定,可分 成 四 等:一、皇 子 蟒袍,色 用 金黄,片金缘,通绣九蟒,裾左、右开。亲王、郡 王 制同。惟色用蓝及石青。曾赐用金黄者,亦得用之。二、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奉国将军下至文武三品官蟒袍蓝及石青,诸色随所用,片金缘,通绣九蟒四爪。贝勒以下,民公以上,曾赐五爪蟒缎者,亦得用之。三、奉恩将军、文武四品官下至文武六品官蟒袍蓝及石青,诸色随所用,片金缘,通绣八蟒四爪。四、文武七品官以下蟒袍蓝及石青,诸色随所用,片金缘,通绣五蟒四爪。命妇蟒袍,各随其夫。清朝规定: 凡有庆典,百官皆著蟒服,于此时日之内,谓之 “花衣” 期。如皇帝“万寿日” 的前三日后四日为 “花衣” 期。在此期间,群臣俱穿“花衣”,不可违例。金黄蟒袍,除皇子定例穿服外,一些亲王往往得到皇帝的特赐而穿服,并以此为荣耀。清乾隆 (1736—1795) 初,诸王蒙赐金黄蟒袍者过半。实称一时之盛。另有一种麒麟蟒袍,主要为外官穿服。清嘉庆 (1796—1820)初,锦州李鼎元雨村曾充册封琉球国王副使,赐一品麒麟蟒袍。据《清稗類钞》云: “相传此项品服,自陛辞之日始,至复命之日止,皆得用之,所以示威重也。”皇帝穿龙袍,群臣着蟒袍,古来如此。所以如果皇帝将自己的龙袍特赐给有功之臣时,必须去掉一爪,表示此袍已不是龙袍而为蟒袍了。 明孔闻韶像 穿四爪蟒袍 蟒袍又称“蟒衣”、“蟒服”、“花衣”。我国古代织绣有蟒形的官服。明代由大臣穿用,清代则遇礼时由各官穿用。清制,皇子、亲王等亲贵及一品官至七品官皆有蟒袍。皇子、亲王的蟒袍为九蟒、五爪、金黄色;品官则按品级绣四爪蟒八至五,并不得用金黄色。 蟒袍清代满、汉族官服。因袍身彩绣色彩斑斓之蟒纹,故又称“花衣”。为皇子、皇子福晋下至文武品官及命妇专用服饰。为大襟长袍,无领,熨褶素接袖 (满语称“赫特赫”),袖端作马蹄式,以其服色及所饰蟒纹数目多寡辨等级。有金黄、蓝、石青诸色,9至5不等数目蟒纹。多在喜庆日穿着,可单穿,亦可外罩补服、端罩或龙褂 (皇子所穿),与之配穿。凡万寿节前3日、后4日为花衣期,百官均服之。皇子婚仪、公主下嫁,届期赞事大臣及福晋之父俱穿蟒袍。品官士庶婚礼,主婚者亦着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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