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诉讼能力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诉讼能力即“诉讼行为能力”。 诉讼能力亦称“诉讼行为能力”。依法可以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使诉讼行为成为法定的有效行为的能力。在刑事诉讼中,行为人有无诉讼能力,决定其是否依法可以独立进行刑事诉讼活动。行为人是否具有诉讼能力,与是否具有责任能力有关,但二者不能完全等同。有责任能力者,一般有诉讼能力。但在某种情形下又可能丧失诉讼能力。例如,行为人已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身心健康,具有诉讼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但在诉讼过程中患精神病或精神病复发,此时诉讼能力丧失,而责任能力依然存在,在其精神病病愈时,诉讼能力即恢复。诉讼能力区别于当事人能力。有当事人能力者,不一定具有诉讼能力。例如当事人是未成年人,具有法定当事人能力,但无诉讼能力,其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时,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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