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诬告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诬告刑名。即捏造事实陷害他人,并告到官府的行为。《唐明律合编》: “唐律又有诬告职官除免之法。除名者比徒3年,免官者比徒2年,免所居官者比徒1年。” 诬告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向司法机关控告他人,使之获罪的行为。自秦、汉以来,历代法律均有严惩诬告的规定。《秦律》强调诬告罪是以故意为构成要件,称故意诬告他人犯罪为诬人,非故意的控告不实称告不审、初步确定了诬告反坐的原则。汉重诬告之法,即使八十岁以上的老人犯诬告罪,亦不在宽免之列。唐代正式将诬告反坐的原则订入刑律。据《唐律疏议·斗讼律》:“诸诬告人者,各反坐;即纠弹之官,挟私弹事不实者亦如之。”若诬告尊长及本属府主还要加等处罚。明、清律更定诬告反坐加等之法,此外还有损害赔偿的规定。 诬告为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故意捏造犯罪事实,控告他人。参见“诬告陷害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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