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日两国政府联合声明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220 中日两国政府联合声明即中日邦交正常化。1972年9月29日,在北京签署。主要内容是:宣布结束中日两国存在的不正常状态,建立外交关系,并尽快互换大使。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对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中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中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同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并进行以缔结和平条约为目的的谈判。为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关系和扩大人员往来,双方同意进行以缔结贸易、航海、航空、渔业等协定为目的谈判。中日两国政府联合声明郑重宣布,中日建交,不是针对第三国的。两国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每一方都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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