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住所地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住所地法“本国法”的对称。属人法的一种。涉外民事关系主体自然人的住所所在地国的法律。是用以解决人的身份关系、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等方面法律冲突问题的 一项原则。 住所地法指某人的住所地或永久居所地国家的法律。属人法的一种。国际私法中用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身份、婚姻、家庭、继承等关系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时所采用的一个原则。它始于1869年的英国判例,现适用于英联邦各国,以及美国、阿根廷、巴西、秘鲁、危地马拉、尼加拉瓜、挪威、丹麦、冰岛等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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