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日联合声明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中日联合声明于1972年9月29日在北京签订。其主要内容是: 自声明公布之日起结束中日两国之间长期存在的不正常状态。日本方面对过去侵华的战争表示深刻反省。中国方面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将坚决遵循《波茨坦公告》第8条的立场。双方宣布两国都不应在亚洲及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并反对他国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签订声明之日起,中日两国建立外交关系,双方同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并进行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为目的的谈判。同一天,日本政府宣布:作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结果,日蒋条约已失去存在的意义,并宣布结束。随后,日本同台湾当局断绝了外交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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