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边际效用价值论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边际效用价值论又称“主观价值论”。一种以主观心理因素解释价值形成的资产阶级庸俗经济理论。19世纪70年代初,由英国杰文斯、奥地利门格尔和法国瓦尔拉几乎同时提出。80年代由门格尔的门生维塞尔、特别是柏姆·巴维克发展成为完整体系。把效用解释为商品消费者欲望的满足程度。认为人们在消费时,每增加一单位商品所增加的效用是递减的,最后一单位商品(边际单位)的效用(边际效用)最小。商品价值是由边际效用决定的。 边际效用价值论theory of margin al utility value简称边际效用论,亦称主观价值论。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主张边际效用决定商品价值的理论。以奥地利门格尔(K.Menger,1840~1921)为首的一批经济学者于19世纪70年代初提出。门格尔的学生,奥地利的维塞尔(Friedrich von Wieser1851~1926)首先提出“边际效用”一词,并与柏姆-巴维克(Eu-gen Bohm-Bawerk,1851~1914)一起发展了这一理论。主张边际效用决定商品价值。认为商品的价值并非商品内在的客观属性,而是人们对它的效用给予的主观评价;同时,价值的形成,还要以商品的稀少性为前提。只有人们主观心理上认为该商品有效用,并具有稀少性时,它才会有价值。而衡量价值的尺度不是商品的最大效用,而是最后的,也就是最小的效用,即边际效用。以边际效用价值论为理论中心的学派,统称为边际效用学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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