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金卢布借款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金卢布借款盛世才执政新疆时向苏联所借的外债。1935年5月为第一次,借款500万金卢布(折合2190万新卢布),期限5年,年息4厘。苏方在2年内以公路、发电、皮革、轧花、榨油的设备及军火、农机、车辆和日用百货等支付;新疆裕新土产公司在5年内以新疆羊毛、皮张、羊肠衣等畜产品和活畜归还贷款和利息。1937年1月为第二次借款,金额250万金卢,5年为期,用土产偿还。两笔借款均未经当时中央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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