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钟岳灵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钟岳灵号岱华。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举人,三十年,改复学基。时天长编审丁银均按贫富定为三等九则,据赋粮多少分摊,富户与地方里书狼狈为奸,县人叫苦不迭。钟改为一则人丁,即丁银均摊,银役仍以赋粮多寡确定等级,民户称便。任河南南召县知县时,累举卓异。后因病告归,特例起补仁化教谕,代理翁源、乐昌县事。归里授徒课子。著有《大易通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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