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马来西亚统治者会议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马来西亚统治者会议由玻璃市、吉打、霹雳、雪兰莪、森美兰、柔佛、吉兰丹、丁加奴、彭亨9个州的世袭苏丹和马六甲、槟榔屿、沙巴、沙捞越4个州的州长组成。其主要职权是: 从其成员中选举产生最高元首和副元首 (马六甲、槟榔屿、沙巴和沙捞越4个州的州长因由最高元首任命,均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对国家政策、法律和宗教等问题以及它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事项进行审议; 凡直接影响统治者特权、地位、荣典和称号的法律,未经统治者会议同意,不得通过。统治者会议每年举行3至4次会议,当审议有关国家政策问题时,最高元首应由总理陪同,其他统治者和州长应由他们的首席部长陪同,以供咨询。统治者会议有统治者国玺1枚,由掌玺大臣掌管,该大臣兼任统治者会议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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