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麦迪逊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麦迪逊1751—1836Maidixun,James Madison美国建国初期资产阶级政治家、美利坚合众国第四任总统(1809—1817)。生于弗吉尼亚的康韦港。毕业于新泽西学院。独立战争爆发后,积极投身反英革命。1776年被选入弗吉尼亚州议会,曾负责起草该州新宪法,并与其他人一起促使州议会通过关于“独立”的决议案。1780—1783年,为大陆会议代表。1784年被选为弗吉尼亚州议员。1786年, 出席安纳波利斯会议,并倡议召开修改《邦联条例》的代表会议。1787年, 参加费城制宪会议, 系大会灵魂之一。他提出的 “弗吉尼亚方案”, 是制宪的重要依据, 他因此成为 《美国宪法》主要起草者之一。为了争取新宪法被各州批准, 他与汉密尔顿等著文作了强有力的辩护,后被结集出版,即《联邦党人文集》。1789—1796年,为美国众议院议员,起草和推动美国宪法前10条修正案即《权利权案》的通过。麦迪逊被誉为“美国宪法之父”。1801—1809年任美国国务卿。1809年就任美国总统, 蝉联两届。在1812—1814年美英战争中,他任总指挥。后任弗吉尼亚大学校长。1792年时,还曾同杰斐逊一起创建民主共和党。麦迪逊坚决反对19世纪30年代南方的州权主义,他说,“我发自肺腑的忠告和我心灵深处的信念,就是要珍惜和维护美利坚合众国,使其永存。”1836年6月28日, 病逝于弗吉尼亚奥兰治县的蒙特彼埃庄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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