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发展农村沼气
1956年,北京郊区通县张家湾青春社的社员建起了一个长方形灰土结构的沼气池,投料、发酵后产生了沼气,引起人们的注意。当年6月,中共中央副主席刘少奇看了这个沼气池后高兴地说:“沼气的应用,在农村有很广阔的前途!”此后,在昌平县上苑乡(1958年)、密云县西田各庄乡和怀柔县北台上村(1968年)等地都建过不同类型的沼气池,但都是零星、分散、自发的建设。
到70年代中期,北京地区农村开始有组织、有领导地推广应用沼气。1978年8月,北京市召开第一次沼气工作会议,并在顺义县李各庄公社荣各庄大队建沼气试点。从此,沼气在北京农村加快发展。顺义县的沼气事业发展快,有成效,到1979年,全县累计建沼气池15 204个,被列为全国6个重点县之一。怀柔、房山、大兴、通县等县在此期间累计建池都在2000个以上。但是建池虽快,由于材料、结构、管理等原因,使用率不高,1978年为46.5%,1979年为55%。1980—1984年先后改造“病态池”10 740个。到1995年,北京郊区有沼气重点村117个,全市共建户用沼气池9.6万个(表1-7-3),实际用数为6.3万个。
除发展户用沼气池以外,80年代中期以来,还重点建立了100个大中型沼气工程;但由于这些常温的沼气工程到冬季不能正常运转,产气量低,加上管理不善,使用不久即停止使用,比较好的为数不多。好的大中型沼气工程中突出的是大兴县留民营生态农场的沼气工程,池容100立方米,利用鸡粪高温发酵,日产气300立方米,能供全村200多户农民及100人用餐的食堂常年用气;此外,还有北京王致和腐乳厂180立方米、昌平县酒厂的1 000立方米的中温沼气发酵工程,运转都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