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三)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内设机构6个。即: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干部处(老干部处、人事处)、组织处 (统战处、党史研究室)、宣传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市农业委员会监察室合署)、机关党委。机关人员编制为60名。 (三)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1996年,市农林局内设机构9个,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农业处、林业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科教处、外经外事处、组织处。人员编制108人。 (三)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市水利局内设机构12个,即:办公室、防汛办公室、水政法规处、水利规划处、计划财务处、水利工程管理处、水文水资源处、滩涂资源处、经济管理处、科技教育处、组织人事处、监察室。人员编制140名。 (三)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上海市郊县工业管理局人员编制118人。内设办公室、综合计划处、科学技术(质量)处、对外经济贸易处、财务处、劳动人事处、教育卫生处、企业管理处、政策研究室、监察室、宣传处、组织处、机关党委等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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