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政社合一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三)政社合一1958年10月,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精神,云南省内地和边疆民族地区都建立了农村人民公社,取消了乡镇基层政权组织,由人民公社取代乡政权组织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有的地方,一个区建立一个公社;有的地方,一个区建立2~3个公社;在一些撤区并乡的地方,几个乡合并建立一个公社。公社下设管理区(1961年4月起改称生产大队)、生产队。人民公社既是农业集体经济的组织,又是国家政权的基层组织,从而形成了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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