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股份合作经济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三)股份合作经济股份合作经济是农村改革中出现的一种新生事物,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种新形式。已有的形式: 一是运用股份制改革原有乡镇、村集体企业。通过聚资扩股,或出让股权,使集体企业成为股份合作企业。这种企业比原有乡镇集体企业,具有产权明晰、利益直接、风险共担、机制灵活、农民乐于接受的特点。二是把股份制引入私营、个体经济。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私营、个体企业主自愿的原则下,通过各方充分协商,由集体或个人参股,使之成为股份合作企业。三是社区股份合作经济。广州市天河区、深圳市宝安、龙岗区等农村,根据经济发展的对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进行评估折股,全部量化到集体和个人,明晰社区合作经济的产权关系,把农民的切身利益同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有利于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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