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三北”防护林体系吉林地区建设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二)“三北”防护林体系吉林地区建设1978年11月25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林业总局《关于在西北、华北、东北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重点地区建设大型防护林规划》,拉开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序幕。国家计委下达给吉林省的第一期工程建设(1978—1985年)任务为造林保存面积40万公顷。中共吉林省委、省人民政府对“三北”防护林建设非常重视,1979年3月,吉林省革命委员会做出《关于加快建设西部防护林体系的决定》。1980年,中共吉林省委、省人民政府又发出《关于大力搞好我省西部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指示》。在建设过程中多次召开会议,针对各个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部署。经过广大干部和群众的艰苦努力,到1983年末,已超额完成第一期工程建设任务。第一期工程的18个县、市、区造林保存面积为256 744公顷,经检查核实1984年、1985年造林面积为320 293公顷。第一期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577 037公顷,为国家下达的第一期工程造林保存面积的144%。到1985年,吉林省“三北”防护林地区有林地面积为964 667公顷,森林覆盖率由1977年前的5.5%提高到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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