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农村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
随着天津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城市人口与日俱增。农村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由新中国成立初的50.6%,到1996年下降到43.9%,下降了6.7个百分点。40余年来,全市人口增加了1.23倍,年均递增17.8‰。农村人口增长了0.94倍,年均递增14.2‰。农村人口增长速度低于全市人口平均增长率3.6个千分点。
由于60年代初党中央提出大办农业的号召,以及60年代末、70年代初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使天津市农村人口机械增加。70年代末落实 “文化大革命”有关政策,下乡人员返城,农村人口又机械减少。若扣除以上机械增减因素,1949—1962年和80年代至今的两阶段,天津市农村人口年平均增加3.4万人。其中1949—1962年的13年间,农村人口共增加55.2万人,年均增加4.2万人。而进入80年代以后,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贯彻,天津市农村人口出生率已由20‰以上,降到1996年的13‰左右。致使1980—1996年的16年间,天津市农村人口增长趋缓。年均增加2.7万人。尤其是1996年与1995年相比,第一次出现了农村人口的负增长 (见表2-1-2)。
表2-1-2 主要年份农村人口数量及比重
单位: 万人、%
年份 | 全市人口 | 农村人口 | 比重 |
1949 1952 1957 1962 1965 1970 | 402.5 439.2 529.6 595.6 637.7 652.7 | 203.7 210.7 231.8 258.9 283.6 334.9 | 50.6 48.0 43.8 43.5 44.5 51.3 |
1975 1980 1985 1990 1995 1996 | 702.8 748.9 804.8 870.5 894.7 898.5 | 354.5 351.5 375.4 393.4 396.3 394.8 | 50.4 46.9 46.6 45.2 44.3 43.9 |
注:此资料取自 《天津农村五十年》(1949—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