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酿酒工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二)酿酒工业四川酿酒工业历史悠久,风格独特,誉满中外,素有“川酒”、“云烟”之称。1915年,泸州、宜宾曲酒在巴拿马国际博览会上曾获金质奖,为中华民族争得了荣誉。但到新中国成立前,由于农业生产水平极其低下,人民生活贫苦,四川酿酒工业每况愈下,1949年全省仅产酒6.4万吨。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5月开始实行专卖政策,积极恢复和发展名优产品,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从而增加了品种,提高了产量。从新中国成立初到“一五”期间的8年中,酒的产量增长了1.3倍,达到14万吨。“二五”期间到1978年的20年来,全省酿酒工业处于下降时期,产销量由14万吨下降到10万吨以下。1978年以后,由于认真执行了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打破了过去商业独家生产、独家经营的局面,全省各地农、工、商,县、区、乡(镇)都扩建和新建了一批酒厂。据不完全统计,1983年全省生产酒的厂家已发展到4 000多个,酒的总产量增加到59.43万吨。由于四川酒类质优价廉,畅销全国,名酒在国际市场上一直享有很高的声誉,因此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1984年四川酿酒工业获得国家金、银质奖,部、省优质产品奖共达55个。到1990年,全省各类型酒厂已发展到7 960个,其中国营酒厂802个,集体酒厂4 421个,个体酒厂2 737个;酒类总产121.5万吨,其中曲酒15.2万吨、土法白酒27.8万吨、液态白酒4.2万吨、啤酒30.2万吨、黄酒2.7万吨、果露酒1.5万吨、汽酒2.1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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