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五)建立健全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五)建立健全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中共中央1983年1号文件,指出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后,建立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的必要性和具体任务及方法。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在批转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农委 《关于改革农村人民公社体制,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权的报告》的通知中,要求各地把建立和健全农村各级经济组织作为人民公社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切实做好。到1993年底,全疆建立乡(镇) 级合作经济组织432个,占乡 (镇) 总数的53. 66%;建立村级合作经济组织7 829个,占村总数的88.1%。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在完善双层经营体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❶发挥上联国家政府有关部门,下联千家万户农民的纽带作用,把国家计划、市场需求与农户的家庭经营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广大农户减少生产盲目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更好地发挥家庭经营积极性。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