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百科知识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四)农业保险的改革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四)农业保险的改革

湖南农业保险发展期前段(1988—1990年), 由于按狭义的农业保险与财产险同等对待, 忽视了农业险是一种有生命的生物体作为保险标的,并受自然环境、地理位置和生物体本身抗性的制约,而是一种动态风险的特点,致使业务发展慢,赔付率比较高,满足不了农民对保险的需求。为认真贯彻中发(1991)21号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中,“积极发展农村保险事业,扩大险种范围,鼓励农民和集体投保。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建立多层次、相互联系的农村专项保险基金,逐步建立农村灾害补偿制度”的指示精神,湖南省人保公司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湖南的实际,以大农业的观点推出了“联合共保”的经营模式,即按照“政府组织推动,人保公司具体办理,风险共担,同舟共济”的原则,将县以下的种养两业险、农村家财险、农机具险、乡镇企财险和农村短期人身险捆在一起,实行单独立账,独立核算,责任按五五分担,当年的保费收入减除赔款支出,交纳税金和按规定提取业务管理费用后,结余部分当地政府与保险公司各占50%,由保险公司统一专户储存,留作地方专项保险基金,如发生亏损,也按五五分担。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同年在长沙、衡阳和怀化3个地市的11个县试点,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向全省推开,到1993年底,全省“联合共保”的县(市、区)有88个,占全省农业县的90%;这种把国家、地方和农民三者利益融为一体的农村保险模式促进了业务发展,农村保障面得到拓宽,“联合共保”3年共收保费22 792万元,为地方积累风险基金(含返还性储金)3 197.5万元。这一改革模式曾被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作为农村保险经营机制改革的“三南”模式向全国推介。

随便看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0-2025 o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9/29 6: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