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四)购销放开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四)购销放开1990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家粮食储备制度的决定》,上海市开始建立专项粮食储备制度。1993年4月1日起,将粮油定购改为指导性计划收购,计划外的按议价收购,即实行计划收购和市场收购相结合。同时,取消平价粮油供应,实行随行就市,敞开销售。同年,建立粮食收购保护价制度和粮食风险基金制度,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此外,为加强对粮油的宏观调控,按市、县政府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建立市、县粮食储备制度。1994年,市级粮油储备规模落实到位。1995年1月起,实行“米袋子”市长负责制。1996年1月起,贯彻国务院有关精神,全市粮食系统全面实施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两条线”运行。财政补贴集中用于政策性业务(粮油收购、储备等),实现政府的宏观调控;商业性经营企业逐步走向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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