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分类:【传统文化】 中国会计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权限划分及管理方式的制度总和。其建立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财政部设立会计制度司,统一领导全国的会计工作。1951年财政部建立了一整套全国工业企业统一的会计制度。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加强了会计工作,肯定了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经验。1985年5月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的会计工作。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在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和军队的会计制度或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或者备案。目前,财政部下设会计事务管理司,管理全国会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国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审批外国会计公司常驻我国设置代表机构的事项。凡设区的大中地市的财政机关,设置会计管理机构或设专职人员管理会计事务工作。每一个独立核算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需要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拟订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批准的注册会计师组成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办查帐业务。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