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乌力楞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乌力楞分类:【传统文化】 鄂伦春语和鄂温克语音泽。原意为“子孙们”,后演变为“住在一起的人们”。旧时东北额尔古纳河流域游猎的鄂伦春和鄂温克族的父系家族公社。由同一男性祖先的若干个(少则四五个,多则十余个)小家庭组成。多以最初居地的山、河名和人名或原氏族名命名。每个“乌力楞”有一定的游猎范围。生产资料公有,成员共同劳动,产品平均分配,对失却劳动力和鳏寡孤独者给予特殊照顾。家族长由全体成员民主推举产生,和其他成员地位平等,其职责主要是管理生产、分配等事宜,对外代表公社与人交涉,迄至20世纪上半叶,血缘联系已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如鄂温克族的“乌力楞”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仍较典型地保持着血缘性质;另一种是非血缘性质已很明显,即由不同氏族的小家庭组成。鄂伦春族的“乌力楞”,绝大部分发展起了地缘关系,名称亦逐渐为“嘎辛”或“埃里”(即村、屯)所取代。 旧时东北地区游猎鄂伦春族和鄂温克族的父系血缘家族公社。“乌力楞”,鄂伦春语音译,由通古斯语“乌力尔托”一词引伸而来,意为“子孙们”。由同一祖先若干代子孙的各个小家庭组成,通常包括五至十家左右。生产资料共有,成员共同劳动,成果按户平均分配。设一家族长“塔坦达”,由“乌力楞”成员选举有组织才能、品质优良、有智慧和经验的人担任,掌管生产、生活和分配。“乌力楞”重大事情由“塔坦达”主持的“乌力楞”会议议决。多以最初居住的山、河名称和人名以及原来氏族名称命名。解放前鄂伦春族的“乌力楞”绝大部分已发展为农村公社阶段。 通古斯语,意为“子孙们”。解放前,从事游猎的鄂伦春族和额尔古纳河流域的鄂温克族存在过的一种社会组织。鄂伦春族的“乌力楞”由同一父系的若干代子孙的各个小家庭组成,每个“乌力楞”包括五六个,甚至十余个家庭。这些小家庭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为一自给自足的社会基本经济单位。生产资料公有,内部成员共同劳动,猎品平均分配,过着原始共产主义生活。“乌力楞”的家族长叫“塔坦达”,由全体成员民主选举产生。负责家族公村内的生产、分配、生活等事宜。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鄂伦春族的乌力楞也逐渐由血缘组织发展成为地缘组织。以游猎为生的鄂温克族的“乌力楞”由同一父系祖先的若干后裔与他们的家人组成,也过着一种原始共产主义生活。到解放前,鄂温克族的乌力楞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有的仍保留有血缘纽带,有些已被地缘关系所取代。 鄂伦春语音译,系由“乌力尔托”一词引申而来,意为“子孙们”。从事游猎的鄂伦春族和鄂温克族存在过的一种父系血缘家族公社(或称家庭公社)。由同一祖先若千代子孙的各个小家庭组成,每个“乌力楞”包括四五家或六七家,多则十余家。为一自给自足的社会基本经济单位。生产资料公有,成员共同劳动,猎品平均分配。家族长“塔坦达”,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掌管生产、分配和生活。重大事情由家族会议议决。多以最初居地的山、河名称和人名以及原来氏族的名称命名。解放前,鄂温克族的“乌力楞”已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可分为三种类型:(1)少数仍然较典型地保持着血缘性质;(2)较多是以同一父亲的子女为主,同与其有亲戚关系的人们组成,已渗入血缘较疏的成员;(3)少数由原来不同氏族的小家庭所组成, 仅有一定的亲戚关系, 非血缘性质已很明显。鄂伦春族的乌力楞, 绝大部分已发展为农村公社, 名称亦逐渐为“嘎辛”或“埃里”(即村、屯)所代替。 鄂伦春语音译,系由“乌力尔托”一词引伸而来,即“子孙们”的意思。为鄂伦春族和鄂温克族中存在过的一种父系血缘家族公社。由同一父系祖先若干代子孙的各个小家庭组成,一般包括四、五家或六、七家,多则十余家。每个“乌力楞”即为一个自给自足的基本经济单位。其生产资料公有,成员共同劳动,产品平均分配。家族长称“塔坦达”,意为一个火堆的首领,由公社成员民主选举产生,掌管生产,安排生活。重大事情由家族会议议决。各“乌力楞”往往以最初居住的山、河名称和人名及原来氏族的名称命名。 ①鄂温克族历史上以父系血缘关系连结起来的大家族。包括5―10个小家庭。乌力楞成员共同生产、共同消费,是鄂温克族最基本的经济实体。每一个乌力楞都有一名“新玛玛楞”(家族长),由全体乌力楞成员选出,既是生产的指挥者,也是打猎能手。乌力楞奉行集体狩猎、平均分配的制度。每个家庭均属一个最小的分配单位,无论是生活用品还是食品,或有无劳动力,到时候都能分到一份。②鄂伦春语原意为“后代”或“子孙们”,后演变为“住在一起的人们”或“那一部分人”。初始为血缘家族组织,由十几乃至几十个家庭组成。家族长称“塔坦达”,由辈分最高的长者担任,负责家族内部管理并协助穆昆达(氏族长)管理氏族工作。其妻通常为该“乌力楞”主妇,负责妇女工作。随着社会发展,乌力楞由血缘家族组织演变成地域社会组织,“塔坦达”亦变为经民主选举产生。“塔坦达”必须办事公道、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狩猎经验,主要负责划分猎场、分配猎物等生产事宜。其他行政事务则由“嘎辛达”(村、屯长)负责。 鄂伦春语音译,系由“乌力尔托”一词引申而来,意为“子孙们”。从事游猎的鄂伦春族和鄂温克族存在过的一种父系血缘家族公社(或称家庭公社)。由同一祖先若干代子孙的各个小家庭组成,每个“乌力楞”包括四五家或六七家,多则十余家。为一自给自足的社会基本经济单位。生产资料公有,成员共同劳动,猎物平均分配。家庭长“塔坦达”,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掌管生产、分配和生活。重大事情由家庭会议议决。多以最初居地的山、河名称和人名以及原来氏族的名称命名。1949年以前,鄂温克族的“乌力楞”已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可分为三种类型:1.少数仍然较典型地保持着血缘性质;2.较多是以同一父亲的子女为主,同与其有亲戚关系的人们组成,已渗入血缘较疏的成员;3.少数由原来不同氏族的小家庭所组成,仅有一定的亲戚关系,非血缘性质已很明显。鄂伦春族的乌力楞,绝大部分已发展为农村公社,名称亦逐渐为“嘎辛”或“埃里”(即村、屯)所代替。 在穆昆中又分若干乌力楞。“乌力楞”是鄂伦春语,其意是子孙们,这是同一父系传下来的几代子孙。乌力楞下又分几个或几十个斜仁柱。乌力楞是一个父系大家族,族长称为“塔坦达”,这是经民主选举产生的。塔坦达一职要由辈分大,有丰富的狩猎经验,办事公道,有很高威望的人来担当。有时也选年轻人担任,这样的年轻人必须有组织能力,有高超的狩猎经验。塔坦达主要负责狩猎生产的事宜,如分配狩猎任务、指定猎场、划分狩猎区、负责分配猎物。塔坦达没有特殊权力,遇事要和大家商量,特别是尊重老人意见,用古老的习惯法来管理乌力楞内部的事情,大家共同劳动,共同消费。近几年来,乌力楞成了鄂伦春族社会最基本的社会细胞,随着社会的发展,乌力楞中一夫一妻的个体小家庭已开始独立。 在鄂伦春族独立的家庭中,主持家务的是辈分高的男子。男子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家庭中的诸事都由他说了算。如父亲因年老体衰不能管理家务,就由长子兼任;如长子无能,就由二子管家,以此类推。如果父亲在世,家中大事长子仍要和父亲商量,然后再定。家庭中女子没有地位,她们要承担全部的家务,全身心地服侍男人,在男人的眼中,媳妇是用马换来的(这是指婚俗中的彩礼),所以可以随意支配媳妇。家庭中虽然有婆婆、小姑等,但承担家务劳动的主要是媳妇,女人不能参与管理家务,只有母亲是例外。如父亲死了,儿子尚年幼,母亲可以代管家务,儿子长大后,再把管理权交给儿子。在鄂伦春族,舅父的地位很特殊,如儿女的婚姻大事,都要听舅父的意见,才能决定。儿女违背了习惯法,如何惩处,也要听取舅父的意见。 鄂伦春族家产的继承,也很有民族特色。父母习惯于和小儿子居住在一起。老人故去了,其家产由幼子继承。如父亲临终留下了遗嘱,便严格按遗嘱办事;如父亲死时儿子尚小,其财产便由伯父或叔父继承,待儿子长大,再把财产交还儿子;如没有儿子,只有养子,财产由养子继承,如没有养子,财产由叔伯子侄继承,如没有叔伯兄弟,财产由女儿继承;寡妇允许再嫁,但家产不能带走,要由儿子继承,或由丈夫最亲的本家继承。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