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乡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乡学分类:【文化精萃】 西周乡遂设立的学校。《礼记?学记》:“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郑玄注:“术当为遂,声之误也。古者仕焉而已者,归教于闾里,朝夕坐于门。门侧之堂谓之塾。周礼五百家为党。万二千五百家为遂。党属于乡,遂在远效之外。”《文献通考?学校》:“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皆乡学也。”后也因称地方所办学校为乡学。 西周时期的地方官学。西周乡学是按当时地方行政区划为一般贵族和部分庶民子弟设立的学校。建置比较简单,仅设小学一级。据《周礼?地官》载,周制地方设有六乡、六遂。都城以外百里以内地区为六乡;百里以外地区为六遂。六乡以内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设于六乡区域以内的学校即为乡学,相对于国学而言。乡学按各级地方组织而设,名称各异。《周礼》:“乡有庠、州有序、党有校、闾有塾。”《礼记?学记》:“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郑玄注:“术当遂,声之误也。”毛奇龄《学校问》:“至于乡以下则有四学,一曰乡校;一曰州序;一曰党庠;一曰家塾。”尽管古籍所载略有出入,但西周存在着较为完备的乡学学校则是可以肯定的。乡学入学资格较国学为宽,除贵族子弟外,部分自由民子弟亦可入学受教。入学年龄,古籍明文记载很少,宋儒朱熹在《大学章句?序》中述及庶人子弟,是八岁入小学。据《周礼?地官》所载,乡学教官均由中央及地方各级行政长官兼任,大司徒总其成。乡学教官设置分别为:大司徒掌施十二教,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下设乡大夫,各掌其乡之政教禁令;乡师,各掌其所治乡之教而听其治;州长,各掌其州之教治政令之法;党正,各掌其党之政令教治。各级乡学还聘有“致仕”的大夫和士担任教师,称“父师”、“少师”。教学内容较国学简单,主要为“乡三物”,即《周礼》所载六德、六行、六艺。“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此外还教以六礼、七教、八政。“司徒修六礼以节民性,明七教以兴民德,齐八政以防淫。”(《礼记?王制》)乡学亦有考查和奖惩制度。奖励主要为向天子选送人才。乡学设有选拔贤能者的考试,乡大夫就乡学中有德行道艺者,提名报告于司徒,称为选士,司徒考选其中优秀者升入国学之大学深造,称为俊士;完成学业,经司徒复试,取中者报于王而升送于司马,称进士。由司马负责审选、试用、任命、颁发官禄。这种考查奖励的方法,实际上是通过学校系统任官的制度。乡学亦有严格的惩戒方法,对不受教者,乡大夫报告大司徒,大司徒集中乡中耆老于学中习礼以感化之;如再不改正,右学移左学,左学移右学;再不改变,由乡降于遂,如前礼感化之,仍不改悔则弃之远方,终身不齿。后世沿周制,将地方管辖的学校,称为乡学。 西周设于乡遂的学校。其制度和名称,古籍记载不一。按《周礼》记载:“乡有庠,州有序,党有庠,闾有塾”。《礼记?学记》又说:“家有塾,党有庠,术(遂)有序”。而《孟子?滕文公》却只说:“周曰庠”。事实上,西周不可能有这样普遍的学校网,但地方组织有塾、庠、序、校之类的教育机构当是可信的。教育对象主要是奴隶主子弟,塾中的优异者可升入乡之庠序,庠序中的优异者可升入国之大学。教官由地方各级行政首长兼任,大司徒总其成,并有退职的大夫和士任教师。教育内容主要是人伦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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