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佛教寺院体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佛教寺院体制分类:【传统文化】 汉地佛教寺院规式。即形式、性质。宋代寺院有三种规式:①敕差住持院,其住持由朝廷给牒任命,故又称“给牒院”;②十方住持院,其住持由官吏监督选举;③甲乙徒弟院,其住持由师徒世袭相传,故又称“剃度丛林”或“子孙丛林”。今之寺院体制主要有两种:子孙寺院、十方丛林寺院。其中十方丛林依住持继承制度之不同,又分为选贤丛林、传法丛林。今之子孙寺院,又称“子孙庙”、“小庙”,其住持为师徒相继,师有若干剃度徒,届时从中选1人承住持之位;寺院财产为一僧或僧众所有,可有价转让;本寺院不得开堂传戒,但可申请升为十方丛林。十方丛林,或称“十方”、“丛林”,其寺院财产为佛教僧团所公有,不得买卖;本寺院可开堂传戒,但不得降为子孙寺院。十方丛林中之传法丛林,其住持有若干传法弟子,即法徒,承继时从其中选1人承住持之位。而选贤丛林之住持继任,则采取选贤方式,并有严格的选举方法以及住持任期和进、退院手续。如镇江金山寺为传法丛林,宁波天童寺则为选贤丛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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