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停刑日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停刑日分类:【传统文化】 在特定时间禁止执行死刑的制度。中国古代流行阴阳五行、自然和谐理论,认为阴阳二气交感变化,形成和谐、中庸的自然社会秩序。人类的行为不能破坏阴阳秩序。根据这一理论,每年春夏二季,阳主阴辅,万物生长发育,包括人的身体。因此,在这一段时间,不得执行死刑,以免背逆阴阳秩序。除此之外,在一些节令日也不得执行死刑,以免影响自然秩序自身的转化。《唐律疏议?断狱》:“诸立春以后、秋分以前决死刑者,徒一年;其所犯虽不待时,若于断屠月及禁杀日而决者,各杖六十,待时而违者,加二等。”《疏议》:“其大祭祀及致齐、朔、望、上下弦、二十四气、雨未晴、夜未明、断屠月日及假日,并不得奏决死刑。”“断屠月谓正月、五月、九月,及禁杀日谓每月十直日,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宋明清各朝均有停刑日的规定。停刑制度以阴阳五行理论为根据,但也包含着中国古代慎刑慎杀的恤刑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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