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党锢之祸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党锢之祸分类:【文化精萃】 东汉植帝时宦官专政,操纵州郡选举,侵犯世族大地主利益。世家豪族李膺、陈蕃等官僚和太学生郭泰等联合,猛烈挟击宦官。醒帝延熹9年(166年)宦官诬告他们“诽讪朝廷”,李膺等二百多“党人”被捕。次年虽被赦归田里,但被“禁锢狡身”不得为官,史称第一次“党锢之祸”。灵帝即位,外戚窦武专政,起用“党人”,并与太傅陈蕃合谋拟诛宦官,事泄被杀。建灵二年(169年)宦官候览又诬反宦官僚张俭“共为部党”,将李膺等百余人重新收捕,因牵连或陷害以至死、徙、废、焚者又有6、7百人。熹平五年(176年)诏州郡,凡“党人”的门生故吏,父兄子弟,五服以内亲属都免官禁锢。称为第二次“党锢之祸”。后为镇压黄巾才赦免“党人”。 东汉末统治阶级内部的一场大斗争。桓帝时宦官专政,损害世族大地主利益。官僚李膺、陈蕃联合太学生郭泰、贾彪等人,猛烈抨击宦官。延熹九年(166),宦官诬之“诽讪朝廷”,称李膺等200余人为“党人”,下狱拷治,次年虽获赦,但被禁锢终身,不许为官,史称第一次“党锢之祸”。灵帝时,外戚窦氏专权,起用“党人”,并与太傅陈蕃谋诛宦官,事泄,中常侍曹节等矫诏杀陈、窦等5人,皆灭族。建灵二年(169),宦官侯览又诬反宦官僚张俭“共为部党”,将李膺等百余人重新下狱处死,牵连陷害六七百人。熹平五年(176)诏州郡,凡“党人”之门生故吏、父子兄弟,皆免官禁锢,爰及五族,史称第2次“党锢之祸”。后为镇压黄巾起义,始开党禁。 东汉末年,部分士大夫和太学生因反对宦官集权而遭禁锢的政治事件。东汉末年,宦官专权、外戚干政,朝廷政治非常腐败。一些士大夫和太学生深感东汉王朝有崩溃的危险,认为宦官外戚的专权干政是导致农民起义和政治黑暗的主要原因,遂纷纷联合起来,力倡清议。他们评论朝政,品核公卿,抨击腐败的朝政和罪恶的权贵,赞扬那些敢于干犯权贵的人,引起专权宦官的极大不满。公元166年,河内术士张成教子杀人。河南尹李膺命令收捕其子。适逢皇帝大赦,李膺却心抱不平,不顾大赦令,案杀之。张成素与宦官过往密切,于是,私下得到宦官的支持后,命其弟子牢?上书诬告李膺等人 “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更相驱驰,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 ( 《后汉书?党锢列传》)。在宦官的怂恿下,汉桓帝收系李膺,并下令郡国 “逮捕党人,布告天下”(同上)。语词相及,共达200多人,名士杜密、陈?、范滂皆在其中。太尉陈蕃也因谏阻桓帝而被免官。次年,党人借助外戚窦武之力获得赦归田里,但仍禁锢终身,不许做官。次年,汉桓帝死,灵帝即位。窦武擅权。其联合陈蕃等起用党人,并企图以武力诛灭宦官。结果,不慎走露风声,宦官曹节等劫持窦太后,矫诏杀陈蕃、窦武。169年,汉灵帝在宦官侯览、曹节等挟持下,再次下诏收捕李膺、杜密等百余人,下狱处死。接着,又陆续杀死、流放、囚禁六七百人。172年,汉灵帝又诏司隶校尉段锴四处捕追、囚禁太学生1000余人。四年后,永昌太守曹鸾因上书为党人说情被杀,灵帝还就此下诏“州郡吏考党人门生故吏父子兄弟,其在位者,免官禁锢,爰及五属” (同上)。这就是有名的“党锢之祸”。党锢之祸持续十八年,直到184年,黄巾起义爆发,中常侍吕强上书灵帝时言及“党锢之祸,人情多怨。若久不赦宥,轻与张角合谋,为变滋大,悔之无救” (同上),灵帝才害怕,下诏大赦党人,诛徙之家皆归故里。至此,解除党锢。 东汉桓、灵二帝时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桓帝时,宦官专权,侵犯世族大地主利益,受到世家大族李鹰、陈蕃、太学生郭泰等党人联合抨击。延熹九年(166年),李鹰等200多人因被宦官诬告诽谤朝廷而被捕,后释放,但终身禁锢,不得做官,史称第一次“党锢之祸”。灵帝即位,外戚窦武专政,起用“党人”,欲诛宦官,因事泄漏被杀,李鹰等百余人被捕遭杀身之祸。建宁二年(169年),灵帝下令凡属党人的门生故吏、父兄子弟、五服以内亲属都免官禁锢,史称第二次“党锢之祸”。 东汉后期一批反对宦官专权的官吏遭禁锢诛杀事件。汉桓帝延熹九年(166),豪族李膺、陈蕃等与太学生郭泰、贾虎等联合抨击宦官专权,被宦官诬谄为“诽讪朝廷”。李等200多“党人”入狱,后被赦归故里,永不录用。熹平五年(167)汉灵帝重新启用李膺等党人谋诛宦官,事败后,李等百余人被杀。因连及而被杀、流放、囚禁者六七百人。在宦官挟制下,汉灵帝下令:凡“党人”门生、故吏、父子兄弟及其五族,均免官禁锢。这两次事件史称“党锢之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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