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分封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分封制分类:【文化精萃】 我国古代国君分封诸侯的制度。商、周时期,普遍推行这种制度。商代分封建诸侯的名称有侯和伯。西周灭商后,因其国都远在西北,不利于控制幅员辽阔的疆土和统治商代后裔,所以在“迁殷顽民”的同时,把周天子的兄弟叔侄及某些立有战功的异姓贵族派往各地担任诸侯,以世袭的形式统治一个地区。这种“封建诸侯”的作法,是为了达到“以藩屏周”的目的。各地诸侯有服从天子命令、维护周室安全、定期向周室朝贡及提供军赋等义务。春秋以后,历代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分封,这种制度除起了维持历代中央统治的作用外,也对发展边远地区的经济文化产生过一定的积极影响。 中国古代的一种政治制度。即国君分封子弟及功臣为诸侯。商周时代普遍推行这一制度。商朝分封诸侯称为侯和伯。周灭商后,在迁殷顽民同时,派王室子弟及立有战功之异姓贵族到各地担任诸侯,以世袭形式统治一个地区。各地诸侯必须服从天子命令,定期向王室朝贡和提供军赋,维护王室安全。秦推行郡县制,但仍分封“列侯”、“伦侯”。西汉继续推行分封制,在列侯之上增设诸侯王。诸侯王既有征赋权,又有掌治权。此后,历代均存在不同程度之分封。 古代帝王分封诸侯的政治制度。分封之事,始于夏。“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左传?哀公七年》),启袭禹位,剿绝有扈氏,召“钧台之享”,“所以示诸侯礼也,诸侯所由用命也”(《左传?昭公四年》),自此,诸夏、夷的众多部落首领,经中央政权分封为诸侯,商朝建立后,分封王室成员、功臣以及臣服的化外之民的首领在远离畿内的外服地区,建立了许多邦国。周王朝建立后,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分封制度。分封,就是“封建”,即“封邦建国,分土列爵,广建诸侯,藩卫宗周”之意。分封制度是统治者利用血缘宗亲关系区分亲疏,划分统治阶级内部等级和确立势力范围,使“大邦维屏,大宗维翰,怀德维宁,宗子维城”(《诗?大雅?板》),从而达到“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左传?桓公二年》),周初大分封于天下的直接原因,是为了拱卫宗周,巩固新政权,监视殷商遗民,加强对全国的控制。《荀子?儒效》载,周初分封了71国,姬姓之国有53个。其他各国则为周王室的姻亲和功臣受封之国。受封诸侯,拥有封国内的居民,对周王有纳贡、朝觐,提供军赋、人力的义务,享有世袭的权力。分封制度的建立,对巩固王权,加强中央政权的统治,开疆拓土,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分封制是建立在宗亲血缘关系的基础上,“贵者恒贵,贱者恒贱”,随着血缘联系的日益疏远,依靠宗法关系维持的王权也必定趋于衰弱,出现分裂割据局面势不可挡。汉初曾分封同姓异姓之王,又翦除异姓王,保留同姓王的封国。诸侯在封国内有“掌治其国”之权。平定吴、楚“七国之乱”后,诸侯王失权。晋有分封之制,又有“八王之乱”,造成晋室衰微,直至灭亡。后世各朝也尝有分封之制,制度各不尽相同,尤其有别于周之分封。 我国古代国君或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商、周时期,普遍推行这种制度。商代分封的诸侯有侯、伯等称号。西周灭商和东征胜利后,为了控制幅员辽阔的疆土和统治商代的后裔,在“迁殷顽民”的同时,把周天子的兄弟叔侄及某些有战功的异姓贵族分封到各地为诸侯,以世袭的形式统治一个地区。这种“封邦建国”的做法,是为了达到“以藩屏周”的目的。各地诸侯要服从周天子的命令,要承担镇守疆土、捍卫王室、缴纳贡物、朝觐述职等义务。春秋战国以后,历代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分封,虽其性质不尽相同,但这一制度除起了维护历代中央政权统治的作用外,也对发展边远地区的经济文化产生过一定的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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