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瞽言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瞽言明末清初批评宋明理学的著作。四卷,三十一篇,另附《瞽言序》和《书后》各一篇。明清之际陈确著。陈确(1604—1677),初名道永,字非云;后改名确,字乾初。浙江海宁人。年少时不喜理学之言,科举屡试不第。四十岁时与黄宗羲同受学于刘宗周,思想上发生了重大变化。明灭后,隐居著述。一生未仕。四十七岁丧妻、耳聋。此书的命名,作者称:“吾既瞽矣,吾言葬,言《大学》,则世皆切切然莫不以吾言之瞽。人瞽吾言,吾又何敢不以瞽言自命乎?”此书旨在论述从物理推人理的哲学思想,以阐明对人性的见解。 瞽言明清之际陈确著。是作者论道德的文集。凡4卷,30余篇。此书曾长期湮没,今收入1959年科学出版社版《陈确哲学选集》、1979年中华书局版《陈确集》。序中自称其学说不苟同于习俗, “世皆切切然莫不以吾言之瞽”(《瞽言序》),故命之《瞽言》。认为“情、才与气,皆性之良能”(《气情才辨》),故人性离不开人的自然生命,“养气即是养性,尽心、尽才即是尽性,非有二也”(同上书)。进而指出“欲即是人心生意,百善皆从此生”(《无欲作圣辨》),欲之追求同理之追求同样具有合理性。亦指出庸圣皆有人欲,“圣人岂必无人欲,要能使人欲悉化为天理”(《近言集》),“真无欲者,除是死人”(《与刘伯绳书》)。坚持“理寓于欲”,“人心本无天理,天理正从人欲中见,人欲恰好处,即天理也”(《无欲作圣辨》)。并据以反对宋儒将“天理人欲分别太严”,指斥“存天理,灭人欲”之说,导致“身心之害百出”(《近言集》)。主张“生,所欲也;义,所欲也;两欲相参,而后有舍生取义之理。富贵,所欲也;不去仁而成名,亦君子所欲也;两欲相参,而后有非道不处之理”(《与刘伯绳书》。重视“习”在人性修养中的作用,认为人的道德品质“所以有善有不善之相远者,习也,非性也,故习不可不慎也”(《子曰性相近也二章》)。进而亦提出“素位”的自律修养方法,称“素位是戒惧君子实下手用功处”(《与刘伯绳书》)。要求人们在道德修养中,“素位而行”,以达到理想之境界。该书较全面地反映了陈确的伦理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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