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晏的理财主张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刘晏的理财主张分类:【传统文化】 刘晏(715―780),唐代杰出的理财家,负责财经工作达20年,做出了重大贡献,其财政改革措施主要有: 改革漕运。唐都食粮一向仰赖江南漕运,但是经安史之乱的破坏,运输线路受阻,转运成为亟待解决的当务之急。通过实地考察,刘晏决定实行以雇佣劳动代替强迫劳役的传统转运方式,以减少损失,缩短转运时间;改革转运手段,即改陆运为水运以减少运输损耗和成本,实行分段运送,适应航道的水力状况;政府自办运输业务,雇用船工水手自行督运,所需经费以榷盐所得盈利弥补。这项改革实际上是对以往征役制的否定。由于实行漕运改革,使得转运时间大为缩短,转运的费用和损耗大为减少。 改革盐法。首先是改革食盐的专卖制度。乾元元年第五琦在全国实行食盐官产官销政策。刘晏任盐铁使后,除继续实行专卖外,还规定盐民可自行产盐,在盐官的监督下出卖给盐商,由盐商运往任何地方销售。在离产盐区远的地方设常平盐,“每商人不至,则减价以粜民,官收厚利而人不知贵”(《新唐书?食货志四》)。实行盐制改革,大大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据载,大历末年的国家财政收入中,食盐专卖的收入超过了半数。 行常平法。常平法也即平准法。包括实行常平仓(西汉以来统治阶级为调剂粮价和备荒而建立的粮食仓库)、常平盐制度,还包括平衡各种商品价格。为了掌握各地物价变动情况,刘晏建立了诸道知院官,要求按旬、月报告各地丰歉及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四方货殖低昂及它利害,虽甚远,不数日即知”(《新唐书?刘晏传》下同)。他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所以“能权万货重轻,使天下无甚贵贱而物常平”。刘晏经办常平业务不仅是为了平抑物价,而且还要利用它来获取丰厚利润,“刘晏因平准法,斡山海,排商贾,制万物低昂,常操天下赢资”,“故食货之重轻,尽权在掌握。朝廷获美利,而天下无甚贵甚贱之忧,得其术矣”(《旧唐书?刘晏传》)。使常平制度既起到稳定物价,保证市场供应的作用,又起到为封建国家增加财政收入的效果,可算是刘晏的一个创举。 改革赋税。唐初规定将商贾的户税加二等征收,意在抑制工商浮末业。在刘晏执掌财政大权期间,对税制进行整理,如整顿户税、地税,改变税率,变更纳税时间等等。拿户税来说,大历四年取消了对“邸店行铺及炉冶”等户加二等征税的规定,一律按本户等缴纳,从而有利于刺激工商业的发展。刘晏认为“户田滋多,则赋税自广”(《资治通鉴》卷226),“故其理财常以养民为先”》(同上)。可见他对增殖人口扩大税源很为重视。 刘晏的理财办法受到后人的普遍赞扬。他是中国历史上将“养民”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这两个目的结合得比较成功的一个人。其租税改革措施,为杨炎的“两税法”奠定了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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