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初丧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初丧分类:【中国民俗】 死者断气初丧时,家眷要号哭举哀。闽南、闽中等地的孝眷要把穿戴的鞋帽、装饰品脱下,妇女要披头散发,其取“散发出千尾”、子孙后嗣兴旺发达之意。近现代福建各地民间还普遍流行送魂习俗。在闽南等地,病人弥留之际或初丧,要请僧道诵念往生咒,悬挂幡仔于带叶的竹枝上,希望亡魂早归阴间。闽西北一带还要焚烧纸衣、纸人、纸屋、纸轿等,让死者带去阴间。在福州,病人初断气时,要请僧道诵经,将灯挂在架上不停地转动,子孙眷属环绕死者号哭,俗谓“搬药筛”或“做药筛”。《五杂俎》卷14载:“闽俗于初属纩之时,有女适人者,则婿家延巫,置灯轮转之,男女环绕号哭,谓之药师树。”此俗至今尚有流行。闽北南平建阳等地其俗略有不同,叫“数(念)灯树”。长辈去世后,其已嫁之女或侄女、孙女们,均需出钱做数灯树,即在预先备好的芭蕉树上插入49把汤匙,汤匙盛上茶油,放进灯芯。晚上点燃灯芯,众女侄孙等在道士的诵念吹打下,跪拜门前数灯。诵唱点数哀而不伤,主要表达下辈对逝者的悼念和祈祷。数灯树少则持续三个晚上,多则五个昼夜,视其女侄孙们的多寡与经济能力而异。 闽中等地在人初死时要以纸遮其脸部,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藤山志》礼俗志说:“俗谓阴阳只隔一重纸。”各地民间在病人初丧时,往往要在遗体的足部下方点一盏油灯或蜡烛,称“长明灯”或“脚尾灯”、“脚尾烛”。此灯火要连点七天七夜不能熄灭,以寓为死者照明赴黄泉之路。同时要点上冥香,焚纸钱,供上一碗干饭,饭上插一双筷子,放在死者的头部上方,俗称“枕头饭”,又称“走路饭”。民国《厦门志》卷20载:“初丧……尸体加以外衣,盖以白布,外层白幕。死者足下燃一巨烛,曰脚尾烛,示死者前途光明也。焚冥纸,曰脚尾纸,俾死者费用也。又置纸人二,曰脚尾娴,俾死者供使也,盖棺时纳入棺内,即俑之遗意。门外置一纸轿,曰过山轿,或加纸制执事仪仗,多少不一。戚友见有纸轿,方可致送冥镪,答以白布红丝线等,若姻家须再加红布。”在泉州等地,初丧时,孝子立即到街上买一陶钵,装上土,并捡一瓦片,陶钵放在遗体前用于插香,瓦片用来烧纸钱。烧纸钱时哭道:“给你买路走,给你买路过。”意为死者去地府时提供买路钱。闽西上杭等地老人初丧时,孝眷要将空饭盒放在锅里煮,俗称“驳气饭”,寓意子孙后代绵延不绝。闽西一些地方在死者断气后,即在厅堂地上铺一块白布将遗体放在上面,头枕在新瓦上,瓦上垫以布制的三角枕。日夜要有人守候,切忌猫狗接近。这种移动遗体仪式叫“落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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