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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北京同仁堂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北京同仁堂

分类:【传统文化】

清代皇家御前“当差”药房。始建于康熙八年 (1669) 药店创始人乐尊育原是浙江宁波慈水镇人,在他任清太医院吏目时,得以博览历代方书,搜集诸多古方及宫廷秘方,遂创办同仁堂,除经营药材饮片外、尚制造丸 散、膏、丹等成药及药酒。雍正元年(1723)以后,取得向皇室御药房供药、制药之特权。由于同仁常所制药品配方独特,选料上乘,加工精细,疗效显著,故数百年来,享有盛誉。自雍正年间起,清宫要求同仁堂每三月进货一次,不得违误。并规定所进药材,须产品地道,质色兼优。御药房每次开列药物 “信贴” 及“粘单”,少则近百种,多则达数百种,需要量颇大。如乾隆四十八年 (1783) 秋,弘历赴热河狩猎,需带“随围药味咀片丸散”。由于御药房丸药不全,细料药味俱无,不敷应用,便按例下达紧急“粘单”,限期送至,计有珍贵药材等68种。同仁堂为严守向内廷供药价格不变、先进货后领银之合同,自雍正后百余年间,药价不断上涨,数倍于昔,致使该店连年赔累,至道光时,因垫支购药银两过多,周转欠灵。尽管如此,同仁堂药商对内廷仍维持雍正时代之药价。后终因长期亏损,实难支撑,该店才向总管内务府大臣具呈,恳借银两,以助药资,曾获 “恩准”。道光十七年 (1837),都城内外,药行公议,又涨药价。同仁堂恳请将所进“药味按仿时价加增”。经内务府转奏,亦获 “俯准”,谕令此项药价批归崇文宣课司报照市价核算,再经该门税务复批,即可调整。此后直至晚清时期,宫内购药一直沿用此项规定。光绪十四年(1888) 御药房呈文载,同仁堂药商“自本年三月一日起至三十日,所配合丸散等项药味,均己敬谨配合告成,全行交进,理合具稿核销”。“按照崇文门来文价值,缮写清单,共需实银七十六两二钱八分七厘。职等详查无异,理合附稿呈明,伏候堂台批准,照例移咨广储司,以便由本药房出具印领,赴银库领取银两”。上述呈文,可视为内务府执行调价旨意之佐证。同仁堂取得清帝 “恩准” 预借官银、调剂药价另两项特权后,扫清了在全国各地采购药材的经济及行政障碍,提高了该店的社会地位,营业日益发展,至光绪末年,“乐家老铺” 分号已增至34处,遍及上海、天津、汉口、长春、西安、长沙、福州等城市,同仁堂则成为当时中药行业中首屈一指之店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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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10: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