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北京岁时节日民俗的形成与特点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北京岁时节日民俗的形成与特点分类:【中国民俗】 北京岁时节日的选择确定及节日期间的大部分民俗活动都与中原岁时节日有很大的共通之处,接受中原文化成为北京岁时节日民俗形成的重要原因。 比如,辽代契丹人入居北京后,按契丹人早年的传统,并无历法,因此也谈不上固定的岁时节日。契丹人只是在一些传统的祭祀活动中举行大规模的活动,这可以说是契丹人的原始节日,如部落酋长当选时举行的柴册仪、百姓乞雨时的瑟瑟仪、祭家神时的祭山仪以及拜日仪等。但举行这些活动都没有固定日期,因此还谈不上是岁时节日。契丹建国后,直到太宗攻入开封,收后晋百官僚属及图书历象,这才有了历法。又因燕云地区的并入,受汉族影响,这才有了固定的节日。所以,《辽史?礼志》和《契丹国志》中所记录的岁时节日及节日期间的各种礼仪和习俗,来源于燕云汉地,只不过又融入了许多契丹旧俗。 女真人早期也无历法,不知纪年,后来因受汉族影响,有了历法,汉族的传统岁时风俗也逐渐在女真族中传播开来。比如据《大金集礼》记载:元旦、上元、中和、立春、春分、寒食、清明、立夏、四月八(佛诞日)、端午、三伏、立秋、七夕、中元、中秋、重阳、下元、立冬、冬至、除夕等等,都是金朝法定节日,各级官员还有一至三天的休假。 元代,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年),对官员的休假日做了如下规定:“若遇天寿、冬至,各给假二日;元正、寒食,各三日;七月十五日、十月一日、立春、重午、立秋、重九、每旬,各给假一日。”从假日安排可以看出,元代岁时活动基本上遵循汉地传统习俗,尤其是在民间,岁时习俗与中原相差不大。 然而,北京岁时节日对中原固有岁时节日并不是简单地接受,而是进行相应的改造,以适应北京城市文化的发展。因为一定的文化总是与其特有的文化环境相联系,这就是说,每当这种特有的文化生存的环境有所改变,那么,这一文化要素或者为历史所湮没,或者改变其自身存在的内容与形式,以求继续生存。 比如对中原农耕文化的接受,北京人正月二十五日必过的“填仓节”本为农事节日,祭仓神以祈求丰收富足是这一节日的原始含义,我国南方许多少数民族都有这个节日。但这一节日进入北京后,却有了极大的变化。每年的这一天,北京许多粮商米贩都要致祭仓神,鞭炮响声不断,如果说这一民俗事象与填仓节的原始含义尚有一些联系的话,那么在普通民众那里,其意义则实在相去甚远。《北京岁华记》载:“二十五日,人家市牛羊豕肉,恣餐竟日,客至苦留,必尽饱而去,名曰‘填仓’。”这里的“仓”成了肚子的象征,其意义在于:人们相信,这一天如果填饱了肚子,就意味着一年四季都能填饱肚子。显然,填仓节在北京这座商业都市中的意义与其在农业社会中的本来意义有明显不同。 再如二月二“龙抬头”。在农耕社会中,水源的充足与否是农耕群体至为关切的事情,我国传统文化中认为龙是能兴风致雨的,因此,民间形成了许多以祭龙求雨为中心内容的农事节日,“龙抬头”就是其中一项。在北京,这一天,乡民要用草木灰从门外蜿蜒布入宅厨,并围绕水缸一圈,呼之为“引龙”。这一天所吃的饭食,都要取一个龙的名字,比如称饼为“龙鳞”,称饭为“龙节”,称条麦为“龙须”,称扁食为“龙牙”等等。闺中妇女不能使用针线,用意在于害怕伤及龙目。仔细审视这一民俗现象,无论从规模、形式,还是民俗意义上来讲,都已经打上了北京城市文化的烙印。其他如打春牛、祭财喜神、走百病、扭秧歌等农事习俗,进入北京后都明显地染上了城市文化的色彩。因为北京脱离开单纯的农业社会而进入以商业贸易为主的城市社会是比较早的,以后又成为以政治文化经济为中心的都市社会,农事节日进入北京只有打上城市文化的烙印,方能继续生存。 在北京岁时文化的整合过程中,北方游牧民族带来的游牧文化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文化因素。比如终金之世,在接受中原文化的同时,女真固有的一些节日风俗也并行不废,如“重九出猎”的旧俗,重五、中元、重九的拜天、射柳之俗等,在女真人中都相当流行。此外,如测阴晴、掷饭丸习俗是契丹人留下来的,焚藏香、跳布扎是西藏人的习惯,玩秋千本是山戎之俗,冰灯、吃白肉则为满人之俗等等。至今,生活在北京的许多少数民族还有自己的传统节日,如维吾尔等族的古尔邦节、藏族的藏历新年、回族的开斋节等等,构成了北京年节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北京历史上,不仅北方少数民族大举入京,南方的汉人也有几次入京的高潮,在北京的南方人也很多,于是北京年节文化也染上南方文化的某些色彩。比如冬至,按福建人的习惯,每年冬至要做汤圆,所以身为福建人的林则徐在北京做官时,也要在冬至日“夜搓丸”。冬至这一天,江南人还有祭祖的习俗,而燕俗不重冬祭,只是吃一顿馄饨而已,所以,在京做官的南方人都要设筵祀其先人,并邀乡亲们共饮之。 中原传统文化、南方农耕文化、北方游牧文化的共同融合,使得北京岁时节日文化具有了多文化性的特点,这也是北京年节文化最大的特点。 北京年节文化还具有城市性的特点。历史上的北京是一个相当发达繁盛的城市,直接服务于封建国家的需要客观上刺激了北京各行各业的迅速发展,尤其是元、明、清三个朝代,北京成了中国最大的消费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文化的昌盛以及人民生活的相对稳定,使得北京岁时节日文化很早就从原来的禁忌、迷信、祭祀、禳除的神秘气氛中解放出来,而转变为娱乐型和礼仪型,甚至向奢侈、享乐方向发展。如元宵节放花灯烟火在明代就历时十日之久,所谓“王孙贵客,士女儿童,倾城出游……车马塞途,几无寸隙”(《京都风俗志》),描述的就是元宵节市民观灯的景象。此外,龙舟竞渡之风有增无减,旱船秧歌、杂技百戏、庙会集市,大都以享乐、游玩、娱乐、休息为主。 “打金钱眼”是老北京几乎人人皆知的一项民俗活动。在东岳庙,帝妃像前挂着一个铜制大金钱,中有一眼,道士说只要将钱投入眼中就会得子,于是,逛庙的人纷纷用铜钱投掷,投不中的不愿意放弃这个机会,而投中者因为高兴更不愿意中止,有的人甚至掏光所有的钱来打金钱眼。类似的还有“打钟眼”的习俗,地点在觉生寺,“游人到此,必以钱打钟眼,中者以为祥瑞,竟有打至数百不中而犹打者”(《京都竹枝词》)。和尚老道们则借以敛财,所以有人叹息说:“愚者不察,适中其计耳。”(《京华春梦录》)其实,叹息大可不必,殊不知游人正以此为乐,图一年之吉利,求后代之生育,破点小财又算得了什么呢?这也是这一民俗活动得以在北京这座大型都市生存的心理根源。城市生活培养了人们享受、娱乐的生活习惯,文化因此也只有打上城市生活的烙印才能在这里占有一席之地,找到生存的土壤和机会,否则就会被毫不留情地予以淘汰,如契丹人的测阴晴习俗、满族人的萨满祭祀,由于无法披上娱乐性的外衣,只能在小区域内流传,最终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宗教对北京岁时节日的影响也是北京年节文化的特点之一。在中国,宗教历来都是上层统治者用以愚化人民的一个重要手段。就北京来说,抛开自然宗教不说,隋唐以来普遍兴起的佛教在辽代已大为盛行。到了元代,由于全真教长春真人丘处机受到元太祖成吉思汗的赏识,道教也兴盛于北京,同时,蒙古人崇奉喇嘛教,西藏僧侣也大举进京。其他如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也为历代朝廷兼容并蓄,从此,北京的寺庙、道观、清真寺、教堂如雨后春笋,尤其是佛道二教,更为民众所推崇。体现在年节文化上,一方面兴起了大量的宗教节日及与宗教相关的民俗事象,如正月初一日东岳庙进香、正月十九日的燕九节、四月游北顶、四月八日浴佛会、五月一日游南顶、七月十五日盂兰盆会、腊月初八腊八粥等等;另一方面,宗教文化与民俗文化互相利用,互相影响,进而形成了一种复合体的民俗文化。这集中体现在北京人年节逛庙会的习俗上。寺庙为商人们提供了赚钱的机会与场地,为市民们提供了购物场所与娱乐场所,反过来,人口的聚集刺激了寺庙香火的旺盛,又为寺庙的经济收入提供了重要来源,最终形成了极具特点的北京庙会旧俗。 北京岁时节日习俗还具有阶层性的特点。 北京人口历来可区分为两个集团,即以帝王、文人、佛道人为主体的贵族集团和以广大市民为主体的平民集团。这两个集团在民俗文化方面,很大程度上是一致的,比如元旦拜年习俗,“京师元旦后,上至朝官,下至庶人,往来交错道路者连日,谓之‘拜年’”(《菽园杂记》)。新年燃放爆竹的习俗,“富家竞购千竿爆竹,付之一炬”,即令是那些“谋食维艰”的“贫乏家”,“亦必爆响数声”,以“除旧年之琐琐,卜来岁之燕燕”(《壶天录》)。然而,以天子为中心的上层统治集团,其地位自然不可与下民同日而语,因此,王室首先建立了一整套显异于民间的上层礼俗文化体系。比如清代新年习俗,先是挂门神,清代民间广泛流行的门神已是秦叔宝和尉迟敬德,而一些士大夫、官宦之家,由于明清兴起的复古之风,偏要悬神荼郁垒。元旦拜年,五鼓时分,“百官入朝,行庆贺礼”(《宛平县志》),在接受百官庆贺之前,皇帝还要亲祭堂子,所谓堂子就是清代宫廷祭祀最高神碉天神的场所,只能由皇帝一人拜谒。祭完堂子已是黎明,于是祭祖,“驾回宫,先至奉先殿,继至宁寿宫,行礼毕”,才是“受外廷朝贺”的时候。之后,皇帝“复回乾清宫,庭前作乐,上升宝座,垂帘。乐再奏,宫嫔上前行礼。毕,乐三奏,帘卷,东宫诸王,以次在殿庭前行三跪九叩头礼。乐四奏,公主郡主于宫中行礼”,这是受内廷礼。最后,才受内外廷臣礼,“乐五奏,上御西暖阁,内外诸臣俱集午门外,望毓庆宫行两跪六叩头礼”(查慎行《人海记》)。至此,宫廷朝贺之仪才算结束。贺仪完全按尊卑先后之序进行,绝不能有丝毫僭越,宫廷礼俗的等级森严、隆重肃穆可见一斑。与此同时,在民间,尽管同样地虔诚慎重,但却要喜庆热闹得多。康熙时《宛平县志》就记载说:“正月元旦……民间亦盛服焚香祀天地,祀祖考,拜尊长,及朋友,投刺互答。”不仅如此,还“比户放爆竹,彻昼夜,竿标灯楼,揭以松柏枝,夜燃之,曰‘点天灯’。市井男女,以鬃穿乌金纸,画彩为斗蛾儿簪之”,好一片喜庆的景象。 另一方面,国家的礼俗活动总是企图体现全国人民的总体意志,所以皇家官府的许多礼俗都以国家、民众为中心内容。比如迎春之仪,清代还在立春日的前一天,“大京兆迎春,旗帜前导,次田家乐,次勾芒神亭,次春牛台,次正佐耆老,学师儒府,上下衙皆骑,丞尹舆,官皆衣朱簪花,迎春自场入于府。是日塑小春牛芒神,以京兆生畀入朝,进皇上春,进中宫春,进皇子春,毕,百官朝服贺”。到了立春的这一天,则举行打春仪式,届时,“府县官吏具公服,礼勾芒,各以彩杖鞭牛者三,劝耕也,退各以彩仗赠贻所知”(《帝京景物略》)。而在民间,迎春是以“咬春”、“讨春”的形式来加以体现的,这一天,有钱人家都要吃春饼,妇女一般则会买萝卜吃,名“咬春”。立春之后必外出郊游,谓之“讨春”。相比较而言,这就简单得多了。 总之,多民族文化、多地域文化、多宗教文化的参与,城市文化对年节文化进行的改造,以及社会各阶层文化的组合,共同形成了北京岁时节日民俗,也构成了北京岁时节日民俗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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