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卢世荣的理财主张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卢世荣的理财主张分类:【传统文化】 卢世荣(?―1285),元初理财家。至元二十一年(1284)受命中书右丞,主理财政,“救钞法,增课额,上可裕国,下不损民”,但仅四个月就被劾为“苛刻诛求,为国敛怨”,遭罢官,被诛。 卢世荣制定经济政策的着眼点在于打击豪强贵族、大官僚和大商人的聚敛行为,整顿国家财政秩序。主要有:1.整治钞法,缓解通货膨胀。“括铜铸至元钱,及制绫券与钞并行”,允许自由买卖金、银,“听民间从便交易”,减轻社会对纸币需求的压力,把稳定币值和扩大财政收入、控制物价三者紧密结合起来,这在中国历史上尚是前无古人。同时将平准库改为平准周急库,采取“轻期月息,以贷贫民”的政策,使库存金银为稳定币值服务,通过低利贷款增加财政收入,打击日益猖獗的高利贷活动。2.垄断专卖,限制官吏、商贾利用自由经营盐、铁、酒等牟取暴利。对盐,政府设立常平盐,直接销售以平盐价,官商并行;对铁、酒禁止私营,政府自营自卖。但将国家垄断的竹货、渔业等转让民间自由经营,鼓励中小贸易。另外加强对海外贸易控制,在泉、杭二州设立市舶都转运司,由国家造船给本钱,招募商人出海贸易,利润以官七商三分配。3.平抑粮价,安定民生。以专卖所得利润,在谷物价贱时,大量收购存贮,以备粮缺价格上涨时投放市场,通过吞吐物资,调节供求加强粮食管理,使价格有利于生产和消费。4.改善地租和劳役,减轻人民负担。卢世荣能体恤民情,了解百姓疾苦,在主持财政工作期间,又提出了一些减轻劳动人民租税和劳役的措施,如“免民间包银三年”;“免大都地税”;乡民造醋者,“免收课”;官吏俸禄免民间带纳;江淮民失业、贫困,鬻妻子以自给者,所在官为收赎,使为良民;逃移复业者,免其刑税;又令“江南田主收佃客租课,减免一分”,等等。此外,元代差役繁重,驿站站户除供应往来使臣的马匹、车等交通工具外,还得负担食宿和杂用钞,站户往往被逼得卖妻鬻女以当站役,卢世荣改为“除驿马外,其余官为支给”,所有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缓和了社会阶级矛盾。 卢世荣从维护中央王朝的利益出发,一面限制和裁减权势豪商所享受已久的特权,减少中小地主和自耕农破产的危险;一面把豪强权势所具有的操纵物价,垄断居奇的权利收控在政府手里,解决国家财政困境。尽管这只是地主阶级内部一次权力和财力的再分配,仍遭到了豪强权势的强烈反对,终致失败。但其政策在稳定社会秩序,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方面已见成效,只是没有足够的时间来证实财政经济的预期结果,即便如此,这些政策客观上还是符合当时生产力发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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