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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分类:【中国民俗】

在新石器时代,新疆南部已进入农耕定居社会,在昆仑山北麓绿洲区就出现了民居的雏形―――原始窝棚式住宅、半栏杆式和悬挂式窝棚。这些初期的雏形建筑,与古代新疆南部绿洲密布着原始胡杨林和野生红柳、芦苇等木材用料有关。汉代,在新疆已有了完整的木框架编笆墙体系的民居,这种民居形式是楼兰、于阗(今和田)、皮山一带沙漠边缘地区古今共有的结构方式,直到形成了新疆木构架密梁平屋顶结构体系。这些民居形式就地取材,搭建简易,既适应气候特点,又便于生产生活。另一种民居形式是2000多年前以交河为代表的挖土或半顶屋,后发展为窑式民居,演变成近代生土建筑的“下窑上屋”土坯砌拱顶的防酷暑型住宅,是地面建筑与半穴屋的结合体。

而在新疆北部,早在原始社会就出现了一种叫“库尔克”或“拉西克”(原始住房一种)的原始民居形式。它的外形呈圆锥形,是用数十根木杆斜撑而成骨架,其顶端用皮绳捆住,外部用以草类编排的扉扇或兽皮覆盖,除了入口以外其他部分基本封闭。在中亚叶尼塞河上游的岩画中就有这种居住形式,四周有山羊和鹿群。但这种原始居住形式,只能满足人们避风雨、防野兽侵袭和便于搬迁等需要,满足不了人们的一些居住要求,包括保温、采光、通风、隔热、防水和防风等功能。后来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与自然界做斗争,促进生产与社会的发展,不断总结经验,适应居住环境。在“库尔克”之后,出现了一种新的居住形式叫“阔斯”,其外形呈圆锥状,顶端穹窿形,在顶部增加的顶圈,成为阔斯的屋顶和天窗,解决了室内采光和通风等问题。另外人们用没脱脂的羊毛擀制而成的一种毡毯覆盖外部,来改善阔斯的保温和防水性能。用皮绳或毛绳把每根木杆捆绑连接起来形成的围带,改善了阔斯的防风能力。虽然它的防水、防风、保温、采光和通风能力大大提高了,但是这种居住形式存在内部空间太窄、住人不多、活动不便等缺点,因此在后期圆锥体的基础上增设了一层圆柱体,弥补了这些缺陷,形成并发展成今日的毡房。阔斯大约在公元前9世纪基本形成,也就是我们目前所说的毡房前身。它不仅携带方便,而且坚固耐用,居住舒适,并具有防寒、防雨、防震和便于搬迁等特点,其室内空气流通,光线充足,千百年来一直是北方游牧民族喜爱的居住形式,一直延续到今天。

1843年上海开埠后,外国人的贸易逐年增加,外国商品大量的倾销,使上海的小农经济和城乡手工业走向衰落,另一方面又刺激着上海近代工业的发展。外国人在上海开设码头、工厂、企业,使江、浙一带大批破产的农民纷纷涌入上海。1855年,上海“小刀会”起义,当时城厢内外及青浦、嘉定附近各县地主富翁纷纷逃进英租界,同时一大批流离失所、无家可归的难民也涌进上海租界,从此租界开始华洋杂居。1849年,英租界仅有500人,到了1853年增加到2万人,4年内增加40倍。

英国商人趁租界住房租地紧张的机会,以最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建造了一大批木板房屋,自1853年9月―1854年7月,建造了约800幢。这种简陋的房屋完全抄袭英国伦敦毗连式木屋的设计。木板房屋建筑密度极高,据道路码头公会1854年7月的报告,外国人在英租界内盖150幢房屋需占地1500亩;中国人盖800幢房屋仅占地200亩,两者竟相差40倍。1854年租界《土地章程》增加了歧视中国人的规定,“禁止华人用篷、?竹木及一切易燃之物建造房屋”,由于出租房屋有厚利可图,房地产商并不因为租界当局限制木板房屋兴建而放弃发财的念头。

1860―1862年,太平军3次进军上海,租界人口再次骤增,地价暴涨10余倍,木板房再次迅速发展,到1860年,在英美租界内,以“里”为名的木板房住宅已建造成8740幢。这些木板房屋里弄,是石库门房屋的前身。1864年太平军失败,租界人口锐减,住宅房屋过剩,木板房建造减少,已建成的大量拆除。1869年,境内工商贸易日趋兴盛,人口逐年递增,住宅需求随之增多。由于稠密的木板房多次引起火灾,租界当局明令取缔,但由于大量建造出租房可给租界当局带来丰厚的税收收入,因此房地产经营活动非但没有被制止,反而越来越“繁荣”。只不过早期建造的简易木板房完全被一种新型的住宅――石库门里弄住宅所代替。从此,上海里弄住宅开始正式走入城市建设的舞台。

黄炎培故居

石库门里弄住宅是用中国传统的立贴式木结构加砖墙承重的方式建造的新式住宅。这种住宅比起早期木板房要正规、耐久得多。它的平面和空间更接近于江南传统的二层楼的三合院或四合院形式,更适合于中国居民的永久性居住。它虽然无法跟过去传统民居中的深宅大院相比,但它毕竟保持着规整的客堂,有楼上安静的内室,还有习惯中常见的两厢,对于那些离开了往日的生活节奏而开始了现代城市生活但多多少少对传统生活还有所眷念的上海人来说,倒也挺合适。这种住宅基本保持了中国传统住宅建筑对外较为封闭的特征,虽身居闹市,但关起门来却也可以自成一统。于是这“门”也就变得愈加重要起来,它总是一圈石头的门框,门扇为乌漆实心厚木,上有铜环一副。这种式样的建筑被上海人称为“石库门”。为与后来的新式石库住宅相区别,早期所建的石库门住宅又叫做“老式石库门”。从整体看,一个个石库门单元被联排在一起,呈西方联立式住宅的布局方式。一排排石库门住宅之间,形成了条条弄堂。

最早的弄堂住宅大多分布在黄浦江以西,泥城浜(今西藏路)以东,苏州河以南,老城厢以北,即今黄浦区范围内。如建于1872年,位于北京东路之南,宁波路之北,河南中路之东的兴仁里;位于广东路的公顺里等等。至20世纪初仍有大量老式石库门弄堂在建造。如位于浙江中路、厦门路的洪德里;位于汉口路、河南中路的兆福里;位于广西路、云南路和福州路之间的福祥里等等。

19世纪末20世纪初,受租界内里弄住宅的影响,上海老城厢内外华界内,也开始大量建造起里弄住宅。如建于南市头市街的棉阳里、敦仁里和吉祥里等。此外,在沪东一带,还出现了另一类比较简陋的弄堂住宅。这种弄堂住宅平面一般为单开间,高二层,外形类似广东城市的旧式房屋,被称为“广式里弄”。如今建于1900年左右的通北路八埭头即为早期广式里弄较为典型的实例。

石库门弄堂

20世纪以后,上海的房地产经营活动更加高涨。老牌的沙逊洋行、怡和洋行、仁记洋行等大都将主要业务转向房地产经营,使里弄民居住宅空前繁荣。至20世纪初上海石库门里弄有了一些变化。里弄规模比以前增大,平面、结构、形式和装饰技巧都和原有的石库门里弄有所不同。单元占地面积小了,平面更紧凑了,三开间、五开间等传统的平面形式已极少被采用,而代之以大量单开间、双开间的平面。建筑结构也多以砖头承重代替老式石库门住宅中常用的传统立贴式,墙面多为清水的青砖或红砖,而很少像过去采用石灰粉刷,石库门本身的装饰性更强,但中国传统的装饰题材逐渐减少,受西方建筑影响的装饰题材越来越多。这种弄堂被称为“新式石库门里弄”或“后期石库门里弄”。其分布范围也较老式石库弄堂为广。如淮海中路的宝康里、南京东路的大庆里、北京西路的珠联里、新闸路的斯文里和淮海中路的渔阳里等等。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上海的里弄住宅建设,进入黄金时期;而整个20世纪20年代是新式石库门弄堂最为兴盛的时期。由于地价上涨,建筑只能向高空发展,传统的两层高的石库门住宅开始向三层发展,室内卫生设备也开始出现。此时期新式石库门弄堂如尚贤坊、四明村、梅兰坊等都受到相当大的影响。

在新式石库门弄堂大量建造的同时,又从中演变出一种新的弄堂住宅形式――新式里弄。在新式里弄中,石库门这一形式被淘汰了,封闭的天井变成了开敞或半开敞的绿化庭院。形式上更多地模仿西方建筑式样而较少地采用中国传统建筑式样。各种设备也较为齐全。新式里弄中较为著名者有凡尔登花园、静安别墅、涌泉场等。

20世纪30年代后,新式里弄进一步发展,演变出一类标准更高的花园式里弄住宅。这种住宅由长条式变成了半独立式,注重建筑间的环境绿化,室内布局和外观接近于独立式私人住宅,风格多为西班牙式或现代式。如建于1934年的福履新村、上方花园和1939年的上海新村等。

还有一些花园式里弄,不是每家一幢或两家合为一幢,而是和公寓一样,每一层都有一套或几套不同标准的单元,这种花园弄堂又称为“公寓式里弄”。如建于1934年的新康花园和建于20世纪40年代的永嘉新村等。花园式里弄与公寓式里弄,除了总体布局还有些类似于传统弄堂的成片布局特征外,其建筑单体已很难再视之为弄堂住宅了。

另外,随着外国资本输入和工业的发展,大量贫困农民来沪谋生,因经济收入低,无力租赁住房,遂在荒地、坟场、路旁、河畔以及工厂周围的空地上,用毛竹、芦席、木板和铁皮等零星材料,搭起形形色色的“棚户”。

旧上海简陋不堪的草棚(薛顺生摄)

旧上海棚户主要散落在闸北、长宁、普陀、南市、虹口、杨浦等区。其中较大的有肇嘉浜水上棚户区、闸北区境内的蕃瓜弄棚户区、普陀区境内的药水弄;特别有一种“滚地龙”式的棚屋,它是用几根毛竹烘烤成弓形,插入地下固定为棚架,盖上芦席,搭起“人”字形或半圆形的窝棚。人要深弯腰方能进出,棚屋没有窗,挂块草帘当门,因棚内面积小、窝棚又低,只好铺些稻草或破棉絮席地而卧。这种“滚地龙”的草顶、席顶经不起日晒雨淋和风吹霜打,居民只得一次次修补,覆盖诸如稻草、麻袋、破布、铁皮等五花八门的材料。

棚户区内有一种草棚,它结构简陋,棚内阴暗、潮湿,布局杂乱无章。上海有这种草棚30万平方米,占全市棚户总数的9.23%。如地处吴淞江(今苏州河)的药水弄。

“水上阁楼”是棚户区内的又一种特殊结构的房子形式。大都分布和建设在沿河浜两岸,其中最典型的要算肇家浜水上棚户区。它是一种“尸”字形的水上棚舍,一半架设在河岸边挖成的土窖上,另一半则凌空悬架在浜面上,用几根毛竹或木头插入浜底作支撑柱,用旧木板拼成壁墙或用竹笆抹上泥浆形成泥笆墙,多数盖稻草顶,在支架上铺上旧木板,成为“水上阁楼”。这种棚舍,每逢大雨,浜里臭水泛滥直浸棚舍,插入浜底的毛竹木头柱经浜水侵蚀腐烂逐渐下陷,“阁楼”便向浜里倾斜,遇有台风,常常被倾入浜中。

水上棚户(薛顺生摄)

二层简屋(薛顺生摄)

比棚户较优的建筑,称“简屋”,大都零星地散落在市区边缘地带。大体分为三种:简楼房、矮楼房和平房。一般采用立柱单墙和木屋架或竹木混合结构,排列密集;人行通道,狭窄弯曲,无下水沟,时常积水污秽四溢,道路泥泞不堪。这类简屋中较典型的有普陀区的东新村。

东新村的棚户简屋,多数与棚屋交叉搭建,环境、设施均差,其房屋以立柱单墙为主,少数为双墙承重,砖木结构,青瓦屋面,或为砖木、竹木混合结构,青瓦、石棉瓦顶的矮楼、平房。楼屋一般较低,简楼一般二层,层高2.2米左右,小梁薄板,松木门窗,水泥地坪;矮楼层在楼板沿口前后高度仅1~1.5米之间,底层至檐口平顶前后高度为3.8米。根据矮楼的不同结构,分立柱单墙和木结构两种。平屋楼为砖木结构或砖墙竹木混合结构,青瓦、石棉瓦顶,其高度一般为2.3米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上海市区共有棚户、简屋322.8万平方米,居住着115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不久,上海市人民政府在财政拮据的情况下,尽可能投入部分建设资金,用于改善棚户、简屋区的居住条件和环境。1949年7月起,首先在沪东、闸北、南市和沪西的棚户区,装置了300多个给水站。1950年4月,重点在沪东虹镇、小木桥、沪北金家庵以及沪西药水弄等4个棚户、简屋区内埋设管道,铺设路面,设置垃圾箱,建造公厕,增设给水站,增添了一些市政公用设施。

1951年3月,中共上海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根据毛泽东主席“必须有计划地建筑新房,修理旧房,满足人民的需要”的指示,确定普陀区为重点试验区,以取得贯彻“为工人阶级服务的市政建设方针”的经验,并组织工作组到普陀区帮助工作。并于9月26日开工营造,1952年4月全部竣工,当时称1002户工人住宅(1953年8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定名1002户居民所在地为“曹杨新村”)。新华社发布新闻称“曹杨新村目前已成为中国第一座工人住宅新村”。

曹杨新村(薛顺生提供)

曹杨新村每幢住宅均是砖木结构,立贴式二层楼房,计48幢167个单元,面积共达32366平方米。多户合用灶间、卫生设备。房屋总高度6米,前后间距13米,为房高的2.17倍,冬季室内有充足阳光。房屋采用行列式布置,组成了3个街坊,结合地形特点,照顾朝向,顺着河流与道路的走向,由梯形向扇形变换,使沿路景色丰富而有节奏。与住宅同时建设的有小学、大礼堂、图书馆、浴室、老虎灶、菜场、消费合作社、诊疗所等,配套面积计8418平方米。此外,还预留银行、邮局、公园、文化馆的建设基地。住宅中心有大草地供工人游憩和儿童游玩;有一条小河贯穿新村中间,新建两座红色小桥,真是小桥流水,红花绿草,环境宜人。

据《尚书?禹贡》载,公元前841年以前,即夏、商、周时期,中国分为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九州,云南为梁州之地。春秋战国时代,巴族的奴隶主以四川东部为中心,建立了巴国;蜀族的奴隶主以成都平原为中心,在川西建立了蜀国。在巴国和蜀国的鼎盛时期,云南的东北部和北部归蜀国统治,西北部属巴国管辖。据宋代李?等人所著《太平御览》中说,最早的蜀王是杜宇,生于朱提,即今昭通。他长大后,“教民务农”,娶朱提梁氏女为妃,“以汶山为畜牧,南中为囿苑”。其后保子帝“雄长僚、?”

,控制了滇、川、黔边的僚人和?人居住的地区。秦国灭了巴国和蜀国后,原来属巴、蜀两国的云南的一些地方,也统归于秦。

大约在周赧王十五至三十五年(前300―前280年),楚国以庄为首的农奴和农民起义失败,起义军撤出楚国,由湘西沿着沅水到了且兰(今贵阳东),再由夜郎向西,沿滇黔路抵达滇池地区。当时,滇池地区分布着劳侵、靡莫等数十个部落,其中以滇楚部落最大。这些部落正由青铜时代进入铁器时代,原始社会开始向奴隶社会过渡。庄率部以武力平定了滇池地区,建立了滇国,庄当了滇国的国王。这就是著名的“庄开滇”。滇国的土著民族大多是?族,同时还有昆明族和叟族。滇国的辖境,东至今云南省的沾益、陆良、蒙自,西至保山县的东北部,北达剑川、姚安、禄劝,南至红河北岸。

公元前221年,秦王朝统一了中国,建立了包括云南在内的多民族的统一国家。为加强对云南的统治,蜀郡郡守李冰在“?侯国”(今四川宜宾)修筑通往滇东北的道路。因起点“?侯国”(后称“?道县”)及沿途都有?族居住,故称“?道”。“?道”北起?道县,南达建宁(今曲靖)。秦始皇即位后,又派常钕继续修筑“?道”,把此通道一直修筑到滇国的中心区。由于“?道”仅宽五尺,时称“五尺道”。与此同时,据《史记?西南夷列传》载,秦王朝还在邛笮地区(今四川西昌、盐源县和云南的宁蒗县一带)设置郡县,向云南派遣官吏,直接行使统治,开了在云南实行郡县制的先河。

西汉王朝在“五尺道”的基础上,把路一直修到??江一带,名曰“南夷道”,并扩大和发展了秦王朝的郡县制,在云南先后建立了犍为郡、??郡、越?郡和益州郡。犍为郡辖12个县,大致包括今四川的南部和滇东北地区,郡治设在?道县。??郡辖17个县,大体上包括今贵州西部和云南的东南部,郡治设在且兰(今贵州黄平县)。越?郡辖15个县,大体包括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以及与四川接壤的云南的西北部,郡治设在西昌。益州郡辖24个县,均在云南境内,郡治设在滇池县(今晋宁县)。此外,西汉王朝为开筑从博南(今永平县)至永昌的通道,在永昌地区(范围包括今大理白族自治州、保山地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临沧地区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部分地区),设置了云南、邪龙、比苏、?唐、不韦等县。

东汉王朝时期,对4郡中的犍为郡和益州郡做了调整,把犍为郡中的朱提(今昭通)和汉阳(今贵州威宁)划出,设立了犍为属国。新设了哀牢县和博南县。把益州郡中的不韦等6县划出,设置了永昌郡。从此,整个云南进入了汉中央王朝的直接管辖之下。

蜀国建兴五年(227年),诸葛亮平定南中(从三国开始,把“西南夷”地区的云南改称“南中”)后,对郡县又做了调整,使南中地区全面实现了郡县化。郡县的调整原则是把大郡划为小郡,在各郡中设立新县。具体情况是:废除益州郡的名称,改称为“建宁郡”,把郡治从滇池县迁至味县(今曲靖市)。从原益州郡所辖县中划出弄栋县(今姚安县);从永昌郡中划出叶榆(今大理市)、邪龙(今巍山县)、云南(今祥云县)3县;从越?郡中划出遂久(今丽江县)、姑复(今永胜县)和青蛉(今大姚)3县,合以上7县为一新郡,郡治设在云南县。从益州郡中划出贲古(今蒙自市)和胜休(今石屏县、通海县)2县;从??郡中划出宛温(今砚山县)、镡封(今砚山县平远街)、句町(今广南县)、漏卧(今罗平县)、进桑(今屏边县)、西随(今金平县)6县,合以上8县为一新郡,名兴古郡,郡治设在宛温县。以上7郡中的建宁、朱提、永昌、云南、兴古5郡,全在云南境内。其分布,大体上在滇东和滇东北的有2郡,在滇西的有2郡,在滇南的有1郡,在云南全境实现了郡县制,直接由汉中央王朝派官吏进行统治。

魏咸熙二年(265年),司马炎篡位建立了晋王朝后,于泰始七年(271年),把建宁、云南、永昌、兴古4郡从7郡中划出,另行建立了宁州,把云南与四川、贵州分开,使云南成为中央王朝直接统治的一个大的行政单位。公元280年,晋灭吴统一中国后,把全国划为19个州,宁州为19州之一。南北朝时期,南中地区的郡县曾进行过若干调整和变动,但因中原处于割据局面,战乱频仍,南中大姓地方豪强趁势各占山头,中央王朝无力顾及南中郡县的重大调整,因此这一时期南中的郡县制大体仍沿袭两晋时期的设置。

隋王朝建立后,3次出兵南中,以武力威慑和安抚政策相结合的软硬兼施的策略,把南中地区重又置于中央王朝的直接统治之下,先后设置了恭州(今昭通地区)、协州(今彝良、镇雄县一带)、昆州(今昆明市)和越析州(今宾川县一带),在这4州之上设置了南宁州总管府。

隋末唐初,由于中原战乱,中央王朝无力直接控制南中地区,地方各派豪强势力各霸一方。西爨白蛮盘踞着滇池地区,洱海地区有蒙舍诏、蒙?诏、越析诏、邓赕诏、浪穹诏、施浪诏的崛起,边远地区的金齿、黑齿、朴子、裸形等族各据一方,郡县制再次被打乱。

唐王朝建立后,唐高祖李渊释放了隋王朝扣押在长安的爨氏首领爨履的儿子爨宏达回南中任刺史,以缓和中央王朝与地方豪强之间的矛盾;恢复了被隋炀帝废弃的南宁州,新置姚州总管府。唐武德至贞观年间,对南中的郡县做了全面的调整,设置了南宁州(驻今曲靖市)、黎州(驻今华宁县)、褒州(驻今姚安县)、曲州(驻今昭通市)、野共州(驻今鹤庆县)、?赕州(驻今洱源县)等共104个州。之后,为击退吐蕃南下的势力,统一云南,把云南控制在自己手中,唐王朝于开元二十五年至二十六年(737―738年),扶持六诏中的南诏并吞了其他五诏,建立了直辖唐中央王朝的南诏国,封南诏王皮逻阁为“云南王”。南诏的疆域,东临贵州,西抵伊洛瓦底江,南至西双版纳,北接大渡河,东南连越南边界,西南达骠国(今缅甸中部),西北与吐蕃的剑川为邻,东北至戎州(今四川宜宾)。行政建制,先后建15节度,2都督,4府,10郡,10睑,3县,25赕,24部落,30城。

南诏国从始祖细奴逻至末代王舜化贞,共历13个国王,347年,其中有10个王先后接受唐中央王朝委任的“刺史”、“台登郡王”、“云南王”、“南诏王”等称号。

后晋天福元年(936年),段思平推翻了大义宁国的奴隶政权,建立了称为“大理国”的农奴制政权。大理国的辖区,“东至普安路之横山(今贵州普安),西至缅地之江头城(今缅甸杰沙),南至临安路之鹿沧江(今越南莱州黑河),北至罗罗斯之大渡河”

。版图大致与南诏国相当,仅对南诏的区划做了若干调整,并设置了8府、4郡、37部。府和郡的行政首领称“演习”,部称“部长”,实行封建世袭分封制,把府和郡分封给大臣,把部分封给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对大理国的望族也进行分封:封董氏于成纪(今永胜县),封爨氏于巴甸(今建水县),封高氏于巨桥(今晋宁县)和鄯阐(今昆明),封段氏于“关津要隘”和“富沃之区”,为大理国进行粮食和物质征收,对各领主进行监视。

大理国传22世,计318年,大致与宋朝相始终。大理国时期,宋王朝先后封大理国王为“云南八国都王”、“忠顺王”、“云南节度使”、“上柱国”、“大理王”等称号。

公元1253年,元宪宗蒙哥命其弟忽必烈率10万大军征云南,攻破了大理国。元中统元年(1260年),忽必烈即位称帝。次年,忽必烈赐原大理国段实(信苴日)以虎符,命其管辖大理、鄯阐、威楚(今楚雄)、统矢(今姚安)、会川(今四川会理)、建昌(今西昌)、腾越(今腾冲)等地。至元四年(1267年),忽必烈封其第五子为云南王,在云南设“大理等处行六部”,以管理行政;设“大理等处宣慰都元帅府”,以统管军事。至元八年(1271年),云南王被害。至元十一年(1274年),忽必烈命赛典赤为云南平章政事,以信苴日为大理总管。赛典赤上任后,将过去的万户府、千户所、百户所等军事性质的建制,改为路、府、州、县的行政建制,共设37路、2个府、3个属府、54个属州、47个属县,建立了云南行中书省,把行政中心由大理迁至鄯阐(今昆明)。从此,云南成为行省一级的行政区划名称。云南行中书省管辖的范围,也比过去扩大了许多。据《元史?地理志》载,云南行中书省管辖范围最大时,东部至顺之路(今贵阳),西部达缅甸的今曼德勒,南部至泰国北部的清迈。

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建立了明王朝。但在明初的15年间,云南仍为元朝的梁王巴匝瓦尔密统治。大理段氏、麓川思氏等少数民族贵族亦据地自雄。洪武十四年(1381年),朱元璋命傅友德为统帅,蓝玉、沐英为副帅,领军30万征讨云南,于次年平定云南之后,撤销了云南行中书省,另设云南承宣布政使司主管行政,设都指挥使司主管军事,设提刑按察使司主管司法。省下设府、州、县,边远及少数民族地区,设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据《明史?地理志》载:“洪武十五年二月癸丑平云南,置全省都指挥使司,乙卯,置云南等处承宣布政使司,领府五十八,州七十五,县五十五,蛮部六。后领部十九,御夷府二,州四十,御夷州三,县三十,宣慰司八,安抚使五,长官司三十三,御夷长官司二。”

在官吏制度方面,明初,明王朝继续实行历代王朝“以夷治夷”的“羁縻”政策和明王朝的土司制度,由王朝中央任命可世袭的土著少数民族首领就地为官,以“土官治土民”。故那时土知府、土知州等几乎遍及全省边远地区。具体方针是:“三江之外宜土不宜流,三江之内宜流不宜土。”“三江”,指怒江、澜沧江、伊洛瓦底江。“土”指土官;“流”指流官,即由中央王朝直接派出的官吏。明王朝中期,由于统治已经稳固,也由于少数民族群众对土司制度的不满,因而改行“改土归流”的政策。至万历末年,云南内地的大土官大都改为流官,州、县以下的小土官,也有许多改成了流官。

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清军入滇,经过3年的征讨,剿灭了吴三桂的叛乱,永历帝死,才结束了明王朝在云南的统治。清王朝攻占云南后,仍继续设行省,省除增加厅的一级建制外,仍保留府、州、县的建制。对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仍保留土司制度。雍正年间,云南巡抚兼总督事鄂尔泰得到朝廷的批准,在云南开展了大规模的“改土归流”运动,土知府、土知州大多被废除。从全面实行“改土归流”,至清末,全省共设15个府、18个厅、32个州、41个县;土司建制,仅剩车里宣慰使,耿马、陇川、干崖、南甸、孟连5个宣抚使,遮放和盏达2个副宣抚使,潞江、芒市、猛卯3个安抚使,楼纳、亏容、十二关3个副长官司,蒙化、景东、孟定、永宁4个土知府,富州、湾甸、镇康、北胜4个土知州。

在辛亥革命的推动和号召下,云南于宣统三年(1911年)农历九月初九(公历10月10日),由“同盟会”领导,在昆明发动了著名的“重九起义”,推翻了清王朝在云南的统治。于11月1日,在昆明五华山成立了“大中国云南军都督府”(亦称“大汉云南军政府”),推举蔡锷为都督,设都督府,下设参议院、参谋部、军政部、军务部等机构。民国三年(1914年),废除了府、厅、州,保留了县,把云南省分为滇中、蒙自、腾越、普洱4个道,对过去遗留的土司制度仍予以保留。民国四年(1915年)12月,云南掀起“护国运动”,宣布反对袁世凯恢复帝制,云南独立,出兵讨袁。云南独立后,废除了“将军”名称,改称“都督”,保留都督府,改巡按使为民政长。民国十七年(1928年),设云南省政府,保留县,撤销了滇中、蒙自、腾越、普洱4道,改设行政督察区,在保留土司制度的地方增置设治局。全省共设1个省辖市,12个行政督察区,112个县,17个设治局,2个对汛督办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云南的行政建制改为省、地区(含自治州、市)、县、乡、行政村的5级建制。全省设省人民政府,下设3个市,即昆明市(原东川市于1999年1月划归昆明市)、玉溪市(1998年以前为地区,同年改为市)、曲靖市(1998年以前为地区,同年改为市);5个地区,即昭通地区、思茅地区、保山地区、丽江地区、临沧地区,地区设行署;8个自治州,即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自治州设州人民政府。地区以下,设127个县(市、区),其中含29个自治县、14个县级市、5个市辖区。县以下,有1603个乡级单位,其中,有365个镇、1205个乡(含196个民族乡)、33个城市街道办事处。乡以下,有13449个行政村(村公所、办事处)。

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内蒙古出土的商周青铜器表明,至少在公元前两千年和一千年,内蒙古便与内地有经济文化交往。战国时期,赵、燕、秦三国的势力进入内蒙古高原,开始在这里建立郡县。公元前300年,赵国建立了内蒙古高原最早的城市云中和九原。”

秦始皇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国家的时候,内蒙古的黄河流域、鄂尔多斯高原、察哈尔丘陵、昭乌达丘陵、西辽河平原等靠近内地地区,有大片地段被划入秦国版图,分别属九原、云中、上谷、辽西等郡。这个时期,秦帝国还将战国时期秦、赵、燕等国修筑的长城连接起来,构成了西起临洮,东至辽东的万里长城和从九原至云阳的直道。

公元前2世纪,西汉在内蒙古高原南部建立了许多郡县。“五胡十六国”时期,内蒙古高原的南半段分别经历了15个小国的割据统治。匈奴人在这个时期建立了前赵和北凉。从大兴安岭南段兴起的慕容鲜卑人先后建立了前燕、后燕、西燕、南燕等割据政权。公元五六世纪,内蒙古高原南部的大部分地区都处在北魏统治和控制下。有名的北魏六镇,五个在内蒙古高原。北魏后来分裂为东魏、西魏,其头面人物就分别出自怀朔镇和武川镇。在此基础上,高欢、宇文觉在我国北方地区建立了北齐和北周两个割据政权。后来北周兼并北齐不久即为隋取代。后隋灭掉南朝的陈实现了全国的统一。公元7世纪中叶,唐朝设立都护府管辖漠南、漠北。到了10世纪,内蒙古地区大部分受辽王朝的统治。辽在内蒙古境内建立了许多投下军州,有著名的丰州城(现呼和浩特东郊)等。辽亡后,内蒙古大部分地区转入金朝的统治。在元代,内蒙古高原分别划归辽阳行省和陕西行省、甘肃行省、岭北行省。元朝的夏都(上都)在内蒙古察哈尔地区,这里成了元朝的政治中心之一。明初至15世纪前半叶,内蒙古的许多地方归入明朝的管辖范围之内。清朝统一中国后,内蒙古地区设立了49个旗。辛亥革命后,在北洋军阀的统治时期,内蒙古地区分别隶属于黑龙江、吉林、奉天、热河、察哈尔、绥远、甘肃等省。

1947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后来,经过十年的努力,在内蒙古逐步实现了统一的民族区域自治。如1949年,昭乌达盟从热河省、哲里木盟从辽北省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50年,原属察哈尔省的多伦等三县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54年,绥远省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撤销绥远省建制;1955年,属热河省的翁牛特、喀喇沁等六个旗县划归过来;1956年,原属甘肃省的阿拉善、额济纳两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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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9 2: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