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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历史演进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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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历史演进与发展

分类:【中国民俗】

吉林省历史悠久。考古发现,早在两万六千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留下的人类遗骸,即已翻开了吉林省境内人类历史的第一页。1951年8月,科学工作者在榆树县周家油坊松花江的二级阶地上采集到旧石器时代人类头骨碎片2块、胫骨1根及打制石器1片。1978年考古工作者在安图县明月沟洞穴堆积层中发现了旧石器时代晚期的1枚成年人类的右下第一臼齿。这些人类化石的出土,说明从远古时代开始,古人类即已在吉林大地繁衍生息。在距今五六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吉林省境内一些较大的河流流域,都留下了人类活动的遗迹。在长白山下、松花江两岸以及西部洮儿河、霍林河、嫩江中游地区,留下了人类生产用的细石器、骨柄石刃刀以及数量较多的玉质装饰器。吉林、长春地区亦发掘了大量的磨制石器和骨角器“之”字纹陶器。长白山下的靖宇县、抚松县、长白县也都发现了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存。距今约三千年前,相当于西周时期,吉林进入青铜时代,以吉林市郊区西团山墓地所出土的青铜器刀、剑、斧、扣和连珠形装饰品为代表,而鼎、鬲、豆、甑等陶器,则受中原影响较深。

经过漫长的历史岁月,在东北古代民族进入氏族社会后,逐渐形成东胡、氵岁貊、肃慎三大族系。其中肃慎族,在史前传说时代即已归服中原尧舜部落。周朝时,曾向周王进献了“?矢石冲”和大麈(鹿类动物,尾羽可制为拂尘,故名)。秦汉时,部分氵岁貊人进入阶级社会,相继在松嫩平原和浑江流域建立起夫余和高句丽地方民族政权。吉林从而进入开发时期,并直接隶属于汉玄菟郡管辖。东汉时,又归辽东郡辖制。

吉林省东南部鸭绿江中游和浑江流域,是中国汉代至唐代貊族后裔高句丽族聚居的地区。集安是高句丽前期都城所在地。集安境内发现的高句丽墓群有30多处,墓葬分为石墓和土墓两大类。石墓中的阶坛石室墓,是公元4世纪至5世纪高句丽族王室贵族的陵寝,其中有代表性的墓葬“将军坟”和“好大王碑”,是研究古高句丽民俗历史的珍贵资料。

唐代,在东北牡丹江中下游,兴起了一个以粟末?砣为主体(肃慎族后裔)的地方政权―――渤海国,史称“海东盛国”(698―926年)。吉林省东部是渤海国政治、经济发达的地区,留下许多遗迹。渤海第一代王大祚荣建都于敖东城即今吉林省敦化市。位于敦化市南的六顶山古墓群,是渤海早期贵族的墓地。这里有文物研究价值很高的贞惠公主墓、石狮、墓志及和龙县出土的贞孝公主墓,墓室壁画绘有十二人物画像,从中可见当时贵族生活和墓葬礼俗。公元10世纪初,契丹族兴起,建立辽国。吉林省属辽国领地。省之西北部前郭县之塔虎城,辽时名长春州,曾是辽王“春捺钵”游猎胜地,至今旧城址依稀可见,还流传着当时辽帝春日出猎、撒鹰扑天鹅、在城内举行盛大鱼头宴的传说。而吉林省农安县又是辽东部重镇黄龙府所在地,县城西门至今耸立着辽圣宗时建筑的高达44米、八角十三层的砖造辽塔。吉林省中部和西部的辽代墓葬,具有多种不同形式,有的为石造墓室,有的为砖造墓室,有的土葬,有的火葬,有的以蒙古包式的陶屋贮骨灰,有的用雕石屋贮骨灰。这说明远在10世纪左右,聚居在吉林省境内的汉族、高句丽族、蒙族、契丹族与女真族风俗已经呈现融合、交互影响的形态。

10世纪末,?砣人后裔女真族完颜部兴起,逐渐统一女真各部。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率女真各部精兵,在今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区徐家店乡石碑崴子的涞流水(今拉林河)畔誓师起义抗辽。大定二十四年(1184年)阿骨打之孙金世宗完颜雍由中都(今北京)出发东巡,深感先祖创业之艰难,为缅怀祖宗业绩,于第二年四月下诏,在阿骨打誓师处“刻颂建宇,以彰圣迹”。大定二十五年(1185年)七月二十八日“大金得胜陀颂碑”建成。石碑附近遗有金代砖瓦,曾出土箭镞、铜锅、马镫等器物。此碑为汉字和女真文字对照镌刻,是研究女真文字、金人仰慕创业先祖和敬天思想的重要资料。

辽金时期,因为军事需要,关内汉族农民及手工业者大量迁来东北各地,使吉林省的农业和手工业得到发展,促进了各民族的融合和汉化。

13世纪初,蒙古族兴起于古代望建河(今额尔古纳河)流域,成吉思汗统一各部,于1206年建立蒙古国。后改国号为“元”。元朝在东北设辽阳行省,下设路、州、府、县,吉林地区分属于元之开元路、泰宁路和东宁路。蒙古族是东北三大族系之一东胡的后裔,主要居于省之西部郭尔罗斯草原。其先民早在唐代以前的蒙兀室韦就生活在吉林原野。今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的名称,即来源于蒙古族的古部落名。据考证:早在成吉思汗统一各部之前,在额尔古纳河流域,有个游牧的蒙古族古部落―――豁罗刺思部,后归降成吉思汗,此部落名被取消。明嘉靖年间,蒙古嫩科尔沁部分为四部,将郭尔罗斯之地分给成吉思汗之弟哈布图萨尔十六世孙乌巴什,就用这个古部落“豁罗刺斯”即“郭尔罗斯”名其地,蒙文语意为“江南”。原称“南郭尔罗斯”,当地习惯以南为前,故今称“前郭尔罗斯”。今其地为蒙古族自治县,蒙汉杂居,但仍保持某些草原蒙俗。

明朝在东北设辽东都指挥使司和奴尔干都指挥使司,吉林省东部属奴尔干都指挥使司统辖。当时吉林省主要是女真族海西女真的势力范围,建州女真在努尔哈赤统率下,统一女真各部,建立了后金政权。

清统一中国后,把东北作为满族独占的禁区。不设行省,而设盛京、吉林、黑龙江三个将军辖区。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废将军制改行省,“吉林省”之名始于此,并于今吉林市设公署,直到清末。由于吉林是清王朝发祥圣地,长白山被视为“龙脉”,清初采取封禁政策。至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郭尔罗斯前旗王公格喇布坦,私自招募开垦,汉族始大量进入吉林饮马河、雾开河、伊通河流域。事实上,关内流民早已冒险来闯关东。直到清中叶后,鸦片战争、中法战争连遭失败,东北在俄、日不断侵边的威胁下,不得不加强防务,清廷才改“封禁”政策为“移民实边”政策,大量放荒招垦。同时早在吉林市松花江畔建水师营、造船厂,抵御敌人越海侵略。这些举措,吸引了大批关内汉人加入东北开发建设的洪流,各族共同经营的结果,使吉林省经济、交通、文化事业得到迅速发展。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推翻清王朝,建立中华民国。民国元年(1912年)改吉林巡抚为吉林都督。

1931年日本军国主义者侵占东北,发动了“九一八”事变。次年,在日本导演下,成立了傀儡政权“满洲国”,长春为伪满国都。

日伪统治时期,日本侵略者除对东北经济进行疯狂的掠夺,肆意杀害中国人民外,还不遗余力地对东北人民进行奴化教育。在民俗信仰上,强迫东北人民信仰日本天照大神和日本天皇。各地都修建“建国神社”,供奉天照大神,令职工和学生每日礼拜(仅长春就有两座大型的神社,一在南湖,一在今吉林大学校内,后者今改“鸣放宫”),并强迫中国人民过日本和伪满的节日,如“天长节”(天皇诞辰)、“建国节”(伪满建国日)。人们都敢怒而不敢言,但却没有一个人从思想上真正接受了他们强加于头上的“民俗信仰”。

近百年来,随着帝俄和日本军国主义者对中国的不断侵略,吉林省各族人民在严酷的抗俄、抗日斗争中,增长着自己的民族气节和非凡的才干,出现了许多杨靖宇式的人物,他们用鲜血和生命在白山黑水间谱写了英勇抗敌的战歌。

1945年8月15日,抗战胜利,日本无条件投降,吉林省和祖国各地同时光复。又经过三年的解放战争,吉林省于1948年解放,政权回到人民手中。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台湾在远古时代与大陆相连,因地壳运动使相连部分沉入海底,形成台湾海峡,出现台湾岛。台湾属于旧石器时代的古人类遗址有两处,即台东县所发现的长滨人和台南县左镇乡所发现的左镇人,他们都是首批从中国大陆迁台的移民。台湾新石器时代遗址很多,有代表性的为三种文化类型:一是分布于北部淡水河下游和西海岸的大岔坑文化(因台北县八里乡大岔坑人类遗址而得名),二是以台北盆地为中心并延伸到北部沿海地区的圆山文化(因首次发现于台北市圆山而得名),三是分布于西海岸中南部地区的凤鼻头文化(因高雄园乡凤鼻头山人类遗址而得名)。此外,还有位于最南端的恒春文化遗址,位于台北市士林区的芝山文化遗址,位于台东县卑南乡南王庄的卑南文化遗址。公元前后,传入台湾的文化具有代表性的有台湾北部的十三行文化、台湾中部的番仔园文化和大邱园文化、台湾南部的茑松文化、台湾东部的静浦文化。这时的各系统文化,主要继承新石器文化发展而成。

圆山文化出土的“有肩石斧”

台湾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为公元230年,当时三国吴王孙权派大将卫温和诸葛直率1万官兵到达“夷洲岛”(台湾岛)。卫温、诸葛直在台湾的活动,在同时代吴人沈莹的《临海水土志》中留下了对台湾的最早记载。隋大业三年(607年),隋炀帝派羽骑尉朱宽考察“流求”(台湾),因语言不通未果。次年朱宽再次前往,又未果。610年,隋炀帝又派武贲郎将陈?率万人前往“流求”招抚,后与当地土著居民发生冲突。之后,台湾一些土著被迁往内地福州地区居住,陈?被奉为开山祖。《闽书》卷六“方域志”载福庐山(今福建省福清市龙田镇西北)“又三十里,为化南、化北二里,隋时掠琉球五千户居此”,由此可知明代福清还住有陈?从台湾移来的遗裔。《隋书》卷六四中的《列传》卷二九“陈?传”也称陈?“发东阳兵万余人,自义安(今广东潮安县)泛海,击流求国,月余而至……掳男女数千而归”。唐代,许多大陆人纷纷到台湾和澎湖开发,当时澎湖、台湾属岭南节度使管辖,因当时岭南节度兼押蕃舶使,故唐代柳宗元在《岭南节度飨军堂记》中说:“唐制岭南为五府,府部州以十数,其大小之戎,号令之用,则听于节度使焉,其外大海多蛮夷,由流求河陵,西抵大夏康居,环水而国百数,则统于押蕃舶使焉。”

宋代将澎湖划归福建泉州晋江县管辖,从北宋的季节性守卫,到南宋的常年驻军,澎湖正式纳入中国势力范围。宋代曾任福建提举市舶的赵汝适在《诸蕃志》中记载:“泉(州)有河岛,曰澎湖,隶晋江县。”至南宋,由于地理上的便利,福建沿海一带居民(主要是泉州、漳州)为了躲避战乱兵祸,纷纷渡海到台湾、澎湖,正如郁永清在《裨海纪游》中称:“自南宋时,元人灭金,金人有浮海避元者,为飓风飘至(台湾),各择所居,耕凿自赡。”当时宋代钱币已在台湾流通,台湾与内地已开始“互市”。

元代惠宗至元元年(1335年)正式在澎湖设巡检司,以此管辖澎湖、台湾。在此之前,元朝中央政府曾于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派杨祥为宣抚使,带忽必烈诏书到台湾招谕高山族;元大德年间(1297―1307年)为更好地经营台湾,福建行省设治泉州,以求与台湾更近;元大德元年(1297年)派张浩、张进率兵抵台湾,与当时居民沟通关系。这时移居台湾的福建沿海居民,把较为先进的生产方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宗教信仰、民间技艺等带进台湾,建立起汉人村庄,推动了台湾的经济发展,促进了大陆文化在台湾的传播。

明代台湾成为国际霸权势力角逐的地盘。16世纪末,不少日本海盗和商人到今天的基隆和高雄活动。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荷兰首次占领澎湖,后在朝廷交涉下退出澎湖;1622年荷兰再次占领澎湖,并窥视台湾;明天启四年(1624年)经外交谈判,荷兰再次退出澎湖,但随即又占领台湾今台南市一带,并开始兴建位于今安平的热兰遮城和赤嵌城。据荷兰人估计,当时居住台湾的汉人有十万人左右,已形成一定的社会力量。明崇祯元年(1628年),南台湾全为荷兰殖民者所控制。明天启六年(1626年),西班牙人从台湾基隆登陆进占今淡水一带,在该地建立圣地雅歌城(今淡水红毛城前身),并在该地传教办学,从事种种贸易活动,打算长期占领北台湾。1642年,荷兰殖民者用武力将西班牙人驱出台湾,全台由此落入荷兰殖民者控制之中。荷兰殖民者在控制台湾38年中,尽力吸收中国大陆穷人来台从事农业生产,千万百计地通过压榨汉民来获取经济利益。他们采用“王田制”,把汉民开垦的田地统统称为“王田”,窃为己有,并对汉民抽重税,控制思想,严厉镇压其反抗,汉民既无经济利益又无政治地位,形如奴工。荷兰殖民者在台湾虽然仅两千余人,却从台湾掠夺走了大量的财富,每年仅运出的鹿皮就将近四五万张,砂糖150万斤,其他物资更是难以计数。荷兰殖民者还对台湾进行文化侵略,在各地修筑教堂,强行推行洋教,但收效甚微,因为当时移民到台湾的闽粤汉民都自带家乡保护神,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信仰。荷兰殖民者还通过对土著传教,替土著创造文字,提高土著生产力,由此让土著对汉人进行制衡。1635年,台南麻豆社人民举行反荷武装起义。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四月,郑成功率2.5万名将士,分乘200艘战船在台湾鹿耳门登陆,翌年2月荷兰殖民者被郑成功驱逐出台湾。郑成功收复台湾后,成立统治机构,划分行政区,以台湾为东都,以赤嵌城为承天府,其附近地带为明京,今嘉义一带设天兴县,今凤山一带设万年县,设官置守,并另设安抚司以治澎湖。郑成功施政原则是照顾所有台湾居民,不许随同其来台的军民有征服者姿态和做法,不许随同其来台的军民侵占在台汉民和土著人的土地和捕鱼区。实行寓兵于农,命令军队开赴各地,如江日升《台湾外记》卷十一所言:“有警则荷戈以战,无警则负耒以耕。”郑成功的将士在荒原之处开出大片良田。1662年6月,郑成功去世后,其弟郑袭继位。是年11月,郑成功之子郑经由厦门出兵攻打台湾,夺回王位。郑经对行政区进行调整,改东都为东宁,改县为州,废承天府,将其并入天兴州,增南、北路安抚司,建孔庙,设学校,开科取士,推展国际贸易,如江日升《台湾外记》卷十三云:“兴贩洋艘乌船,装白(糖)、鹿皮等物,上通日本,制造倭刀、盔甲,并铸永历钱;下贩暹罗、交趾、东京各处以富国。”1681年2月郑经病逝,其子郑克?继承王位。郑氏集团大力招募大陆沿海居民移民台湾,闽、粤等地数以万计百姓渡海来台,加入拓垦大军。经过郑氏政权多年经营,台湾有相当规模开发,在清收复台湾时,台湾开垦的土地田园有18000余甲(一甲相当大陆十一亩三分一厘);其拓垦范围,除台南为一大中心外,在今凤山、恒春、嘉义、斗六、竹山、彰化、埔里、苗栗、新竹、淡水、基隆等地也有点状开发;汉族人口增加到15万~20万,为原有汉族居民的2~3倍。

台北古城门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七月,清政府派福建水师提督施琅率水陆将士2万余人、战船200余艘,从福建铜山向澎湖、台湾进发,清军向澎湖守军发起攻击,郑军溃败。1684年7月,郑克?率众归顺清政府。同年,清政府在台湾设一府三县,即改承天府为台湾府,辖台湾、凤山、诸罗三县,隶属福建省台湾厦门道,拨兵一万名驻守。但当时清统治者认为台湾悬孤海外,容易蔽遮犯罪潜逃之徒,不易广辟土地以聚民,所以对台湾与大陆之间往来实行种种限制,但闽、粤两省每年仍有数以万计的沿海居民成群结队地前往台湾。大陆移民的到来,大大改变了台湾人少地多的局面,至清嘉庆十六年(1811年),全台人口已增至24万余户,人口达200万以上,百余年增长10倍之多。自清雍正元年(1723年)始,清政府对台湾开发进入积极推进阶段,至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时,清政府将台湾正式划为中国的一个行省,成为中国第20个行省,定省会于台中,后改为台北。除设台东直隶州外,设台湾府辖台湾县、彰化县、云林县、苗栗县及埔里社厅;设台南府(原称台湾府)辖安平县(原称台湾县)、凤山县、恒春县、嘉义县及澎湖厅;设台北府辖淡水县、新竹县、宜兰县及基隆厅。此行政区划一直延续到日据以前,几乎没有变化。台湾正式建省后,经济发展更为迅速,使台湾成为一个新兴的农业区域,一方面向祖国内地提供了大量稻米和蔗糖,另一方面祖国内地也向台湾输入了大量日用消费品和建筑材料等,双方往来十分密切,中华文化更加全面地传入台湾。首任台湾省巡抚刘铭传积极推行自强新政,设立了邮电总局、机器局、煤务局、兴市公司,创立西学堂、电报学堂,培养建设人才,使台湾成为中国当时先进省份之一。清代政府治理台湾210余年间,台湾封建形态的经济开发已基本完成,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开始萌芽。

台湾首任巡抚刘铭传

1894年日本发动甲午战争,次年中国战败,4月17日清政府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将台湾割让给日本。台湾全省“哭声震天”,鸣锣罢市。初期有大小不间断的反抗斗争,均遭日本侵略者残酷镇压,并开始对台湾实行长达半个世纪的殖民统治。日本在台湾实行总督专制的统治体制,建立严密的警察制度以控制台湾社会。日据时期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895年至1919年,此时以农民为主体的抗日武装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抗争;第二阶段从1919年至1937年,日本加紧对台湾的同化;第三阶段从1937年至1945年,日本大肆进行“皇民化”运动。日本殖民者在台湾任意霸占农田、森林、猎物,垄断重要的农副产品贸易,把人民的生活必需品列为“政府专卖品”,强取豪夺,千方百计排斥、压制台湾民间资本,扶植日本垄断资本。台湾同胞被列为“二等公民”,被日本殖民者剥夺了一切自由和基本人权。日本占领期间,台湾原来以传统农业为主的经济,逐渐发展为具有半封建、半资本主义性质的工农业经济。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10月25日,同盟国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于台北举行,受降主官代表中国政府宣告:自即日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国主权之下。至此,台湾、澎湖重归中国主权管辖之下。

日据时期位于士林的渡口

台湾名称的演变过程极为复杂。依史书记载,先后有“夷洲”、“流求”、“琉求”、“留仇”、“流虬”、“小流球”、“东番”、“大湾”、“大兴”、“台员”、“台湾”等称谓。明嘉靖后,居住在台湾南部的当地平埔人将前来进行贸易的大陆人称为“大员”,后音转为“台员”、“大湾”、“台湾”,成为台湾南部沿海通称。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廷进军台湾,在南部设台湾府,“台湾”正式成为全岛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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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9 2:45:16